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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常见问题与规范要求.ppt
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常见问题与规范要求 临洮县疾控中心 肺结核患者发现 问题:部分单位未对未到位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 规范要求: 应对长期居住在本辖区的未到位的患者进行追踪。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追踪对象:①非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或转诊的非住院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在报告后7日内未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者;②出院后2天内未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核门诊取得联系的患者。 肺结核患者发现 问题:因不知道如何识别结核病可疑症状者,或不知道将可疑症状者推荐至哪里,使得基层机构发现的结核病可疑症状者未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推荐。 规范要求: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的结核病防控知识。同时强化基层将可疑者推荐至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能。可疑症状者是指:具有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当中的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因此,未被确诊肺结核的就诊患者也应登记在“初诊患者登记本”上。 问题3 初治活动性肺结核和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没有采用国家免费提供的方案和抗结核药品。 规范要求:凡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患者都要采用国家的标准化疗方案,采用国家免费提供的抗结核药品。除非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方可使用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药名 每日疗法 间歇疗法 成人(g) 儿童 成人(g) <50kg ≥50kg (mg/kg) <50kg ≥50kg 异烟肼 0.3 0.3 10~15 0.6 0.6 链霉素 0.75 0.75 20~30 0.75 0.75 利福平 0.45 0.6 10~20 0.6 0.6 利福喷丁 - - - 0.6 0.6 乙胺丁醇 0.75 1.0 - 1.0 1.25 吡嗪酰胺 1.5 1.5 30-40 1.5 2.0 问题4:部分病人抗结核药品剂量不足。 规范要求:需要严格按照指南执行,使用足量的药品,使用剂量见下表。 规范要求:要加大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防治人员的培训,使其真正掌握督导治疗管理人员的概念、分类以及选择标准。 (1.)督导治疗管理人员分类: 1)医务人员:县(区)结防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预防保健工作任务的医务人员,可对结核病患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2)家庭成员:结核病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及与患者一起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年龄在15岁以上,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村级医生培训后能够督促管理患者服药、复查和填写相关记录者,也可对结核病患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3)志愿者:除医务人员和家庭成员外,志愿承担对结核病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人员,如教师、学生、已治愈的结核病患者及其他人员等。年龄在18岁以上,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过结防医生培训后能够督促管理患者服药、复查和填写相关记录者,也可对结核病患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2)督导治疗管理人员的选择 患者的治疗管理,原则上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如果患者居住地距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超过1.5km,或者村级医生无法承担督导任务时,可以实行家庭成员督导或者志愿者督导。接受国家耐多药结核病治疗方案的患者,必须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防治人员要根据选择标准并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及意愿帮助选择合适的督导治疗管理人员。 问题5: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防治人员不清楚访视肺结核患者的频次和访视内容。 规范要求: (1)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防治人员作为督导治疗管理人员时,要根据患者的治疗管理方式进行定期访视。 1)全程督导化疗是指在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全过程中,患者每次用药均在督导人员直接面视下进行。 2)强化期督导是指在肺结核患者治疗强化期内,患者每次用药均在督导人员直接面视下进行,继续期采用全程管理。 3)全程管理是指在肺结核患者治疗全过程中,通过对患者加强宣教,定期门诊取药,家庭访视,复核患者服药情况(核查剩余药品量、尿液抽检等),误期(未复诊或未取药)追回等综合性管理方法,以保证患者规律用药。 (2)对实施家庭成员或志愿者督导的患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每2周访视一次患者。访视患者时,要对患者加强宣教,了解定期门诊取药情况,复核患者服药情况(核查剩余药品量、尿液抽检等)等,以保证患者规律用药。 问题6:患者服药卡记录中的肺结核患者随访信息填写不规范。 规范要求:要加大对基层结核病防治人员的培训,使其真正掌握肺结核患者取药登记、治疗管理和结核菌检查记录的填写规范。 问题7:在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转归判断时,混淆治愈与完成疗程的概念。 规范要求:“治愈”仅能对涂阳肺结核患者进行判断,涂阳患者完成规定的疗程,连续两次涂片阴性结果,其中一次在完成治疗时。“完成疗程”一般用于涂阴肺结核患者,但也可用于涂阳患者,涂阴患者完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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