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3版释义归纳.doc

  1. 1、本文档共1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121 / NUMPAGES122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释义总结 三级医院设置标准: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原卫生部2004颁布。 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卫生技术人员指卫生事业机构支付工资的全部职工中现任职务为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护师、中药师、西药师、检验师、其他技师、中医士、西医士、护士、助产士、中药剂士、西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护理员、中药剂员、西药剂员、检验员和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1.医疗、预防、保健人员: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中药、西药人员: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护理人员: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开放床位:指医院目前实际开放的床位。 病房护士:指普通病房护士总数,不包括重症监护、手术室、门诊等。 在岗护士:全院在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在医院从事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医院水电气管道维修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区域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内,根据起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地理环境、卫生与疾病状况、不同人群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区域卫生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与发展目标,合理配置和培植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不同层次、不同功能、不同规模的卫生机构,使卫生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形成区域卫生的整体发展。 急诊科独立设置:依据:《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 重症医学科:依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力医政发[2009]23号 重症医学床位:是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的规定,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提供及时、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的床位。 医院总床位:是指开放床位。 重症收治标准:根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十六条重症医学科一收治标准,第十七条转出重症医学科标准。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中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重症监护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指征,实行“危重程度评分”。 正高职称:指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职称包括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药师、主任护师、教授等。包括本院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制度、已按规定进行定期能力考核并合格、医院下达低职高聘文件及兑现待遇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公立医院改革: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 ]6号),《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 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医卫管发[2010]20号)。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照《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卫教发(1993 ) 1号、《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鲁卫科教国合发[2013]6号。【释义参考】 单病种质量指标:指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和住院天数:依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颁发《全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3年工作方案》(鲁卫医字[2013] 92号))、《关于在全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通知》(鲁卫医字[2012] 27号)等文件的要求。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特需医疗服务一般理解为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在服务措施、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的优质、便利、供患者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 支援下级医院工作:依据《关于印发“千名专家援基层万名主治进乡村(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卫医字[2013]25号、《关于调整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关系的通知》鲁卫医字[2013]24号等。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根据《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传染病分诊制度。 特定传染病的特定人群:主要指患有甲类传染病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及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卫生影响的传染病,包括:结核、艾滋病,并有经济困难的人群。 医疗救助相关制度:是指根据民政、卫生、财政、社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民政部门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筹资建立基金,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个人负担仍较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

文档评论(0)

shujukd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