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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桩式自助单车租赁服务业务守则
无桩式自助单车租赁服务
业务守则
初版
2018 年 9 月
引言
政府的交通政策,是推广公共交通的使用,及减少依赖私家车。
政府同时在本港新市镇及新发展区建设「单车友善」环境,在
道路安全及可行情况下致力促进单车作为绿色的短途代步工具,
并推动步行及单车作为往返公共交通工具车站和居所或办公室
的「首程」及「尾程」,减少市民使用机动交通工具的需要及车
辆废气的排放量。
就此,无桩式自助单车租赁服务( 自助单车租赁服务) 1 如能妥善
营办,有助推动「绿色出行」的政策目标。政府角色是便利营办
商以负责任、自律及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在新市镇及新发展区营
办自助单车租赁服务。无论如何,自助单车租赁服务应为大众
而设,不得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危险。
另一方面,基于道路安全考虑,再加上本港市区没有完备的单车
径及路旁单车泊位,政府一直采取审慎态度,不鼓励市民在市区
的繁忙道路以单车作为交通工具。由于都会区域跟市区有相似的
交通特性,因此运输署亦不赞同在都会区域营办自助单车租赁
服务。有关都会区域的界线,请参阅附件( 甲) ,此附件会因应持
份者的意见而作出更改。
本守则为在本港营办无桩式自助单车租赁服务提供指引。
1 自 2017 年 4 月中起,已有数个私人营办商以「共享单车」名义在本港推出自助单车
租赁业务,用户可透过智能手机应用程序以自助形式在任何地方租赁和归还单车。其
在业务性质上与传统单车租赁没有基本分别,只是营运模式不同。
- 2 -
目 录
页数
1. 词汇 4
2 目的 6
3. 一般规则 6
4. 单车保养 7
5. 顾客服务及教育 8
6. 营运 9
7. 单车停泊 11
8. 数据交换 11
9. 咨询 12
10. 执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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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词汇
1.1 以下词汇适用于本守则:
「无桩式自助单车租 指用户可透过使用智能手机应用程
赁服务( 自助单车租赁 序以自助形式在任何地方租赁和归
服务) 」 还单车的服务,不包括要求用户于
非政府土地的固定地点租赁和归还
单车的服务。
「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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