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发票令下基于现金流量视角税务规划与风险管控1.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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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发票令下基于现金流量视角税务规划与风险管控1

第四章 发票管理篇 一、营改增对发票管理的影响 (一)营改增企业面临的管理核心问题 1.流转税 (1)营业税= 含税收入*5% (2)增值税 =不含税收入*11%- 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 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销项税额 含税成本=不含税成本+进项税额 (1)营改增前=(含税收入-含税成本-营业税)*25% (2)营改增后=(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成本)*25% 第一节 发票管理面临的新形势与应对策略 (3)所得税变化=-【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含税成本-不含税成本)-营业税】*25%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营业税)*25% =-(增值税-营业税)*25%=(营业税-增值税)*25% 3.综合税负的变化 = (营业税-增值税)*25%+增值税-营业税 =(增值税 -营业税)*75% 4.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1)营改增前净利润 =(含税的收入-含税的成本费用-营业税)*(1-25%) (2)营改增后净利润 = (不含税的收入-不含税的成本费用)*(1-25%) (3)营改增后净利润变化 = -【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含税成本-不含税成本)-营业税】*25% =(营业税-增值税)*(1-25%) 增值税小,净利润增加。 5.对现金流的影响 (1)营改增前净现金流量 =(含税的收入-含税的成本费用-营业税)*(1-25%) (2)营改增后净现金流量 = (含税的收入-含税的成本费用) -(不含税的收入-不含税的成本费用)*25%-增值税 (3)营改增后变化=(营业税-增值税)*75% 二、金税三期工程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1.大数据系统将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做为起点,追查同一税号下企业的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一旦不匹配,都会被监控出来。 2.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码,为下一步企业开票的货物流监控预留接口,将来再加上单位编码,届时大数据会比你更了解你的库存状况,库存账实还敢不一致吗? 3、商品品目由商品编码控制、商品数量由单位编码控制,单价、金额本身就是数字,大数据计算你的商品增值额,库存存量额(以及增值税的留抵),增值税再也逃脱不掉。 4、大数据会追踪企业的资金流、票据流,知道企业发生了多少固定资产发票;多少费用发票,通过同行业比对知道应该产生多少利润,可见企业所得税一分也不能少呢。 5、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统计、银行等接口,个税社保、公积金、残保金、银行账户等,应该在税务系统里面一览无余!企业再也无法在员工人数、职工薪酬上作假。 讨论:下列情形有无纳税风险? 1.发票开具后大量作废 2.公司的税务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高于90% 3.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为同一人 4.商贸公司购进与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 5.发票连续多次增量增版,单笔开具金额巨大。 6.存在大量红字普通发票,随意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以往年度的蓝字发票 7.一定时间内开具增值税发票金额突增 8.成立时间短,多在半年以内,但营业规模迅速扩大 9.登记地址为住宅小区某楼层某室, 但从事生产或销售。 10.生产能耗如电费情况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 11.公司多为认缴制,或者实收资本多为较低金额 三、最严发票令 对发票管理的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被称为最严发票令?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讨论: 1.下列单位或个人取得发票是否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公司 (2)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 (3)个人 (4)国外客户 (5)卷式增值税发票或手工发票 2.取得下列发票可否报销? (1)机打普通发票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收到一张卷式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没有具体明细。 (3)收到一张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有具体明细,但明细清单不是开票系统打印出来的,而是销售方自行使用A4纸打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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