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記錄.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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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記錄

台北縣醫師公會第二十三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記錄 時間: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卅分 地點:本會會議室 主席:何博基 記錄:林震洋 出席:何博基 王功亮 李日煌 江兆豐 陳中統 孫三源 顏鴻順 陳 樸 柯逸郎 周慶明 楊義江 鄭永豐 江易雄 林宗熙 王義雄 蔣友良 趙 堅 張嘉訓 余忠直 馬漢光 王火金 周天給 詹增基 林華貞 陳炳榮 林富田 請假:吳立州 洪焜隆 列席:張漢東顧問 葉文德顧問 討論事項: 一、案由:請審查九十五年十一、十二月份會員動態案(詳附件)。 說明:九十五年底會員人數3741(開業1393 服務2182 停業166) 議決:通過。 二、案由:請確認本會婚喪喜慶支付辦法。 說明:1 目前給付標準如下 婚:本人 3000元禮金 喜帳一 子女 2000元禮金 喜帳一 喪 本人 5000元奠儀 輓聯一 父母 2500元奠儀 輓聯一 岳父母或其他人員 輓聯一 2 另86年12月11日第20屆第1次臨時理監事會曾決議:對幹部(歷屆理監事、顧問、諮詢)酌情處理,未有明確規定。 議決:維持現行補助方式,會員生病慰問部分,因執行困難,暫不考慮。 幹部比照會員辦理。 會員告別式通知當地理監事參與。 三、案由:請確認小組補助方式。 說明:1 現行小組補助: 第1次依所有會員每位100元 加特補(最低5000最高10000) 第2 次依出席人數每位100元 加特補(最低5000最高10000) 2 有些小組會舉辦其他活動,邀請幹部參加,如何補助? 議決:1 小組會舉辦之活動邀請理事長參加,所需費用由公會補助 2 本會幹部參與公務有關之會議由公會支付出席費。 四、案由:會員羅仕嘉醫師會籍如何處理。 說明:1 羅仕嘉醫師58年次中山醫學院,土城市嘉恩耳鼻喉科服務醫師,涉及販毒(K他命),經檢警查獲,移送法辦。案發至今,其所服務之診所未至公會辦理離職手續,會籍尚登入在本會,但其會費無人繳納,本案恐將拖延時日,其會籍應給予適當之處理。 2 醫師法暨本會章程暨相關罰責: 醫師法第五條:有下列條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充醫師,其已充醫師者,撤銷或廢止其醫師證書: 一、曾犯肅清煙毒條例或麻醉藥品管理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 二、曾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 本會章程第十條:有下列各款之一者,不得本公會會員: 一、曾犯吸用煙毒之罪經判刑定。 3 本會第22屆第11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判刑確定後依規定處理。 4 其是否已判決,並無相關資訊,經詢問羅醫師太太(劉姓醫師,執業台北市)也未給正確答案,但表示同意註銷羅醫師會籍。 議決:依本會章程第13、14條滯納會費,給予註銷會籍。 報全聯會 五、案由:請推派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八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 說明:1 依據中華民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96年1月5日96全醫聯字第0040號函辦理(詳附件) 2 本會分配代表名額19位。 議決:1 依例全體常務理監理為全聯會代表, 2 其餘11位名額依理事分配8名 監事分配3名,抽籤產生 3 全聯會代表名單如下: 何博基 王功亮 李日煌 江兆豐 陳中統 孫三源 顏鴻順 王火金 陳 樸 周慶明 鄭永豐 林宗熙 王義雄 蔣友良 余忠直 馬漢光 林華貞 陳炳榮 林富田 六、案由:請推派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八屆理、監事候選人。 說明:1 依據中華民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96年1月5日96全醫聯字第00400號函辦理 2 本會分配名額:理事3位、監事1位。 綜合意見:顧及倫理依往例派資深幹部或開放選舉都希望以和諧團結原則, 尊重理事長裁決,希望訂出推派辦法。 議決:1 交常務理監事會擬定推派辦法,再提理監事會,會員代表大會討論確認,往後遵循之。 2 本次全聯會理監事參選人推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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