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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和瓦斯突出防治对策
煤和瓦斯突出防治对策
摘要:煤与瓦斯突出是一种灾害的专用术语,它对于煤矿开采的影响是灾难性的!因此我们必须对煤与瓦斯突出的特点进行认真分析与总结,如此才能找到防治措施。
关键词:煤层;煤与瓦斯突出;防治
煤与瓦斯突出指的是随着煤矿开采的深度不断增加,瓦斯的含量也随之增加,进而在地应力与瓦斯释放引力的双重作用下,煤层突破了抵抗线,使得瓦斯与煤瞬间释放而造成的一种地质灾害,煤与瓦斯突出所引发的后果是灾难性的。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持续加快,对煤炭能源的需求持续增加,煤与瓦斯突出的威胁也日益严重。2013年3月29日与4月1日发生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两起瓦斯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6人受伤,11人失踪。这一血淋淋的教训再次提醒我们,必须重视煤与瓦斯突出问题,创新预防与治理方法势在必行。
一、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原因分析
(一)对防突工作认识不到位
对防突工作不够重视,是许多防突工作无法落实、执行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部分煤矿单位没有设置防突机构、发生瓦斯动力现象之后不及时鉴定、执行“四位一体”不到位等等,都是对防突工作缺乏认识的诸多表现。相关调查表明,近六年内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之中,将近22.2%的事故都是对防突工作认识不到位而引起的。
(二)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
笔者在对275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进行统计发现,有将近150起是由于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而引起的,达到了54.5%。在实际操作中,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瓦斯抽采的效果没有达标,抽采的时间过短、钻孔少;没有采取区域性防突措施;防突措施的设计不科学、不合理、不符合要求,在地下应力集中区域与地质构造带中没有加强防突措施;防突措施施工的标准参数不符合设计的具体要求,对钻孔进行控制时,实际范围不足或者存在空白带;没有进行效果检验或者发现效果检验超标而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等等。
(三)防突管理制度缺失,经常违规指挥、违规作业
一是管理制度欠缺,管理程序不科学,缺乏必要的技术管理环节是目前煤矿单位的通病。比如部分矿井缺乏对煤与瓦斯突出检测仪器管理与维护制度,致使一些高价购买的仪器无法发挥其效用;防突管理制度中缺乏激励因素,不利于提高防突人员的积极性;签字程序不完善、不规范;缺乏防突措施参数更改的响应机制;缺乏防突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管制度;没有建立矿井突出预测敏感指标体系、对临界值缺乏必要的考察。二是现场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规指挥与违规作业的情况。主要表现为:现场施工指挥岗位、监督岗位与验收岗位缺人,或者监督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验收参数、指标系数以及资料记录不完整;预测程序不合理,预测过程操作有失规范,对突出预兆不够重视;超掘超采;爆破作业的过程中,人员撤离不到位,不带自救器,压风自救设备安装与使用不符合规定。
(四)对地质构造的分析不够深入
有一些煤矿企业对矿井所在地的地质构造探测程度低,这势必无法准确掌握地质构造的具体情况,对煤层瓦斯赋存的条件不明确,那么在这一基础上制定的防突措施也必然会缺乏针对性。
(五)机械化水平低
目前,我国重点、大型矿井机械化的水平较高,但小煤矿的机械化程度非常低,生产范围也相对较小,生产人员的集中程度过高,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很容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二、防治对策
(一)加大对煤矿单位安全监管的力度
各级地方政府、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于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必须加强管理与监督,组织人员对煤矿进行定期检查,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与整改活动,就矿井中存在的煤与瓦斯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对矿井不实施“四位一体”、有动力现象却不申请鉴定的企业,进行严格处理,从而督促煤矿单位努力做好防突工作,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消灭于无形之中。
(二)对煤与瓦斯突出严重的矿井进行跟踪监察
受地质地型因素的影响,一些矿井的煤与瓦斯突出问题非常严重,尤其是对一些发生过千吨级以上特大型突出的矿井进行跟踪监察,重点监察的项目有:瓦斯的抽采设计环节、瓦斯的抽采效果、“四位一体”的落实情况、瓦斯灾害的综合治理规划以及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执行情况等等。
(三)定期组织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不但能够提高企业员工对治理煤与瓦斯突出治理水平,同时还能够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使相关措施能够彻底贯彻与落实。建议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组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小组”,负责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教材的编写、相关技术指导、完善培训成果考核机制、健全相关发证机制,然后委托一些师资力量雄厚的院校承办培训工作,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对于那些通过考核的人员,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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