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简称金税工程-济宁国家税务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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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简称金税工程-济宁国家税务局

七、征收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3号规定: (四)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五)采取汇总纳税的金融机构,省、自治区所辖地市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地市级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区县及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六)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使用新系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六联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五联票。 七、征收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3号规定: (七)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征收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6号规定: 二、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四、营改增后,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属于予以保留的票种,自2016年5月1日起,由国税机关监制管理。原地税机关监制的上述两类发票,可以延用至2016年6月30日。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三、税率和征收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六、征收管理 七、税收优惠 目 录 七、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3号规定: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七、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3号规定:   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四)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七、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6号规定:   三、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分类 纳税人性质 序号 应税行为 解读 备注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1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本条是财税〔2006〕3号文营业税免税政策平移。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2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本条是财税〔2014〕118号营业税免税政策平移。 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纳税人性质 序号 应税行为 解读 备注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 3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上述三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营业税免税政策的平移。同时,要求对殡葬服务享受免税应符合规定的收费标准。   4 婚姻介绍服务   5 殡葬服务   6 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本条是财税〔2000〕42号营业税免税政策平移。   8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本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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