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所得税制讲座-纳税人学堂.PPT

  1. 1、本文档共7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金融企业所得税制讲座-纳税人学堂

课程提纲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介绍 三、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 四、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核算要求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 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举个简单的例子—— A企业(非高企): 2017年收入1000万元 研发费用100万元 其他费用成本800万元 未享受加计扣除:应缴企业所得税为(1000-100-800)*25%=25万元 享受加计扣除:应缴企业所得税为(1000-100*1.5-800)*25%=12.5万元 ★ 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一种方式 - 可与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享受 ★ 普惠性: - 不限定企业资质 - 须开展研发活动、合理归集研发费用 ★ 没有额度或比例要求: - 不设下限,未设定研发费用比例要求 - 不设上限,费用越高减免税越大 ★ 亏损也可以享受 主要政策内容 1.一般居民企业 财税【2015】119号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2.科技型中小企业 财税【2017】34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介绍 1.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8号) 《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大连市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详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附件1)。    (二)符合以上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评价时间   2018年3月31日前。由于入库企业名单须公示10个工作日,建议企业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在线评价和正式提交。   符合条件且需要持登记编号享受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大连市创新券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须在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2018年度登记编号,方可获得上述优惠资格。 三、评价程序   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评价工作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址:)中进行,在该平台点击“评价”即可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企业以手机号临时注册登入系统,待核对通过后,以统一信用代码为正式账号登入系统开展评价和提交。 (一)企业申请注册   企业对照《评价办法》的评价指标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在“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在线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确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注册登记承诺书》,并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注册信息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

文档评论(0)

210519478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