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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店镇村级三管理办法
烟店镇村级“三资”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村级“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特制定烟店镇村级“三资”管理办法,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
一、资? 金? 管? 理
(一)财务制度
1、村级财务管理的原则
(1)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湖北省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
(2)村级财务实行村财镇管,由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代理记账。
2、加强村级财务预算管理。年初,分村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年终进行总决算,实现村村预算平衡。
3、加强村级票据管理。村级票据实行“零”票据管理,一律使用《财政专用收款收据》,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收款专用凭据》一律停止使用,各村还有的老款票据必须主动与财经所取得联系,办理缴销手续。各村新票据的取得必须到镇财经所服务大厅现时开具
4、村级实行以收定支,原则上不允许举债,如确需举债,必须确定偿债途径并写出专题报告,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
5、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级实现的各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资金、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一律缴入镇“三资”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的管理规定,实行帐钱分管,并建立出纳员岗位责任制。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有价证券。
6、村级日常支出实行报账制。各村只设置报账员一名(由村委会会计担任),具体负责村级日常收支业务的办理及报账工作。
7、对用于公益性建设或其他重大项目的必要支出,先由村委会提出用款申请,报镇政府领导审批。镇“三资”代理中心对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8、严格支出审批程序。
9、严禁白条入账。生产性支出不允许出现白条,必须使用和开具有效票据,然后经过程序审批,方可下账;非生产性支出,由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把关,凡能够取得有效票据的,均应取得有效票据,确实无法取得有效票据的开支,支出金额必须控制在100元以内;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有效票据的支出,数额在100——1000元以内的,要按照规定和要求逐项填写“村组小额支出领款单”,按照“联签会审”程序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账。
10、对于公益性建设及其他重大项目建设须签订有效合同,并附工程预决算,对于合同标的达5000元以上的项目,须由镇工程验收专班对项目进行完工验收。工程支出须凭工程合同、税票及镇验收决算报告、工程地所在村组3-5名群众代表签字方可列支。工程款由镇财经所根据合同直接支付到施工方,不得以现金结算。
11、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财务制度逐笔审核,对审核无误的凭证签字盖章。镇统一刻制民主理财专用章对培训合格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予以授章。
(2)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民主理财工作情况。
12、村级财务管理推行财务公开制度。村级组织须(每个季度)一次张榜公示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内容应及时、全面、具体。
13、镇“三资”代理中心依法管理村级会计事务,实施会计监督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或更正补充后方可报账。
(2)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资料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3)对村级的实物、资金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4)对村级财务计划、经济计划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资? 金? 管? 理
1、收入管理:
(1)各村收入的取得必须要有合法依据,除经由镇批拨的财政正常拨款收入外,任何收入的取得要有合法依据。
(2)收入方面要求全部入帐,实行先进入再支出。镇委、镇政府将对各村取得的各种合法收入不入帐的行为进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更不得坐收坐支,对已经坐收坐支了的收入,必须想办法筹措相应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再按正常审批程序进行核拨。
(3)村级取得的各项现金收入及通过第三方转账到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在缴存或转入前要告知包村专管员,说明收入的来源性质,并在三天内将收入来源的合法依据和进帐单传递给财经所包村专管员或财政总会计。对不预先和财经所打招呼就自行缴存或通过转账进入财政专户的来源不明的收入款项,财经所将以罚没收入的形式直接上缴市级金库予以没收。
2、支出管理:
(1)村级财务支出实行“联签会审”。村级一次性支出500元内须由经办人签明款项用途,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村主任签批(村书记兼主任的,由村副主任签批),村支部书记审核后经“三资”代理中心审查后下账列支。500元以上还须包村领导审批。
(2)村级日常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度(前提是村帐上有余额)。1000人以下的村备用金3000元,1000人以上的村备用金5000元。
(3)各村的拨款依工作需要拨款,拨款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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