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炉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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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炉招标

PAGE PAGE 2 上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 项目编号:上采竞字[2010]23号 ?? 2010年 第一章、招标书 一、投标事项 (一)、采购编号:上采竞字【2010】23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 (四)、投标人条件及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要加盖红印章,2010年度已在本中心备案的供应商则不需提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负责审查):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投标人应将上述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单独装袋,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材料”,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受公司委托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9月16日起至9月21日12:00,政府采购科。标书工本费:2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26日9:00至9:30,一楼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26日9:30,一楼开标大厅。 (九)、谈判方式: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就价格、货物技术规格、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如采购需求未做调整,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十)、评标方式:在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按最低价中标,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 (十一)、付款方式: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十二)、完工时间:10月20日前。 (十三)、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投标人带现金用信封密封装袋并在信封注明“投标单位、投标品目、金额”字样带至开标现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定标后在开标现场点清,如金额不足或发现假币,我中心有权对其作无效标处理),对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十四)、招标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由招标机构答复,对货物要求及技术参数有疑问的由采购单位作出答复,应于2010年9月21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疑问的内容)传真或送达至我中心(逾期将拒收),招标机构将在9月21日下午予以解答,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招标投标网,招标机构在赣州招标投标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十五)、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上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 地址:上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中国银行上犹支行三楼) 联系人:黄女士??黎小姐 熊先生 邮箱: HYPERLINK mailto:sy@163.com sy@163.com 电话: 0797- 传真:0797- 上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10 年9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2、定义 ⑴“招标机构”系指上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⑵“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 标 文 件 1、采购事项说明 ⑴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料,或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⑵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采购文件的修改 ⑴ 在投标截止日以前的法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⑵ 补充通知将在赣州招标投标网上公布。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招标投标网,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⑶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采购文件时有充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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