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doc

  1. 1、本文档共3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

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  单选   1、1998年8月29日第二次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日期是:1999年1月1日。   2、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决定,每年的全国“土地日”是6月25日。   3、以下属于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活动的是:房屋租赁。   4、房地产作为一项财产,在法律上反映为房地产权,其中,当土地单独作为地产时,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5、为了1998配合年下半年开始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实施,我国正在推行一种新的住房供应体系,其中处于主体地位的是:经济适用房。   6、以下经济关系中属于行政管理性质房地产关系的是:土地用途管制。   7、在我国房地产的体系中属于综合性的法的是《民法通则》。   8、在我国,不可作为商品来交换的是:土地所有权。   9、以下不属于房地产法律关系参加人的是:合伙组织。   10、以下为新中国房地产立法奠定基础的规范性文件是:《中国土地法大纲》。   11、以下有权制定房地产法规的主体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12、根据《建筑法》,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的部门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3、以下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不属于广义房地产法的是:《行政诉讼法》。   多选   1、在我国,按照土地资源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2、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土地、房屋、行为。   3、房地产市场的特征有:综合功能、多级市场、国家适度干预、部分限制、法定形式。   4、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土地有偿使用原则、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5、房地产法律关系包括: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房地产法律关系客体、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之权利和义务。   6、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国家机关、企业单位。   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城市建设采取的“一书两证制”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行政管理性质的房地产关系包括不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土地和房屋的拆迁关系、征用关系、土地用途管制关系。   9、民事(商品)性质的房地产关系,指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土地、房屋而发生的:所有关系、使用关系、转让关系、抵押关系、租赁关系。   10、广义的《房地产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关于房地产权属的规定、关于房地产开发(武汉自考)利用的规定、关于房地产交易的规定、关于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的规定、关于国家对房地产业及其市场实施管理的规定。   11、在国民经济中,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于它的基础性、先导性。   12、房地产立法体系中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包括:省会市人大、经济特区所在地人大、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   13、我国现时所称房地产市场,是指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单选   1、1957年,国务院成立的统管全国的房地产的部门是:国家城市服务部。   2、1986年8月1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负责全国的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国家土地管理局。   3、1988年后国务院机构改革,负责全国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包括城乡建设规划,建筑业和房地产管理等的部门是:建设部。   4、1998年3月国务院设立的国土资源部,该部组成部分为原地质矿产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和:国家土地管理局。   5、制定全国城镇住房的基本制度、统一政策的部门是:国务院。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权限范围内的征用土地、申请建设用地的审批权,分别由省一级、市一级、县一级人民政府行使;其中征用土地批准权,只能由:省一级人民政府行使。   7、土地的全民所有,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的部门是:国务院。   8、负责有关土地,房产的税收的部门是:税务部门。   多选   1、建国后至文革前,曾主管全国房地产工作的机构有:房地产管理局、国家城市服务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武汉自考)下列措施: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有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建设部的主要职能是: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建筑业管理、居民住宅建设和管理。 单选   1、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   2、最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即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

文档评论(0)

seunk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