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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33开关房及电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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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33#开关房及电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管办[2007]7号文 批准,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代建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永和33#开关房及电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永和33#开关房及电缆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代建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耿 联系电话:020- 手机: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石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志伟 联系电话:020- 手机: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永和经济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安装高压负荷开关柜12台、250KVA干式变压器1台、低压开关柜5台、节能控制柜2台、路灯配电房高压开关柜2台;安装ZR-YJV22-3×300mm2室外电缆2680米、3×240 mm2室外电缆1260米;顶管(12×D165PE)40米,并进行相应调试,验收和送电。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五、预计发包价:约 760 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
2008年 3 月 26 日2008年 3 月 27 日
上午:9:30 —11:30 下午:2: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需以下资质之一: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②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取得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在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公布的完成初始注册的公告名单内或在上述部门公布的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名单内。由投标人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在上述名单内的书面材料(含查询路径),并承诺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完成建造师的备案手续。
5、投标人自2006年 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电力工程),需同时提供经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3 月 27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5、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在满足资格预审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计算招标预算价,并经区财局审定,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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