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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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解读《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解读《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 一、为什么会专门出台这样一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的正常运营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但是公共汽电车的管理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如:城市公共交通缺乏统一规划,多头管理、地域分割,制约了城市化发展进程;国家关于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未得到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用地被挤占,公共服务设施被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非法营运车辆猖獗,客运市场混乱,既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又影响了乘客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因此,迫切需要出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二、这里说城市公共汽电车特指的是哪些车辆?在这个办法里提到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指的又是什么呢? 按照《办法》第三条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主要包括:大公共汽车、小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主要是指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供配电等设施。这些都是城市公交运营必备的基础设施。 三、您觉得这个《办法》有什么特点? 我觉得,这个《办法》主要有这么四个特点: 一是《办法》依法确立了国家实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地位。明确了其建设、用地、补偿、道路使用等政策扶持机制,强调了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和建设,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区、长途汽车站、大型商业中心、铁路客运站、大型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和体育场站等建设项目,都应当依据规划建设配套的城市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这就为城市公共汽电车的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二是《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办法》对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关注。在保障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方面,《办法》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因此,可以说,《办法》是一部典型的“亲民”法规,一部为百姓维权的法规。 第三个特点是依法规范了公交企业运营行为。《办法》对公交运营服务标志、车辆安全性能、安全运营、场站设施建设和设置,以及发生问题后对乘客赔偿、向公众公告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第四是依法规定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规范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行为。比如:第31条规定: 四、有人说这个办法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公众的知情权,比如说,《办法》规定,需要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设置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整前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城市公共汽电车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驾驶员、乘务员应当及时向乘客说明原因等等,那像这样的规定都还有哪些? 是的,《办法》中还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和公众出行的需要,设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需要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设置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整前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提前10天在站点张贴公告;必要时,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五、按照这个办法,城市公共汽电车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哪些规定呢? 按照《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遵守的规定主要有这么七个方面:    (一)执行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标准,向乘客提供安全、方便、稳定的服务;   (二)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营运;   (三)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   (四)不得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   (五)按照规定设置线路客运服务标志;   (六)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维护和检测,保持车辆技术、安全性能符合有关标准。 六、如果说这辆公共汽电车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的时候,驾驶员、乘务员安排乘客乘后续同线路的车辆,那么这个后续车辆驾驶员能不能拒载?如果拒载了会怎么处理?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驾驶员、乘务员应当及时向乘客说明原因;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调派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乘务员不得拒载。 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未按照规定安排乘客换乘或者后续车辆驾驶员、乘务员拒载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七、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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