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第5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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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第5节

第五章 现金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9分 第一节 现金管理 一、现金及现金管理 现金——通货。我国是人民币:纸币和金属辅币 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现金的使用范围——掌握 四、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 支付结算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银行(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统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 根据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例1.(2006)?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银行支付结算业务。( ) 对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①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②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③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④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⑤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 填写人民币符号“¥”。 ⑥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例1.(2007)填写票据金额时,“人民币10056元”应写成“( )”。B A.壹万零伍拾陆元 B.人民币壹万零伍拾陆元整 C.人民币壹万零零伍拾陆元整 D.人民币一万零五拾六元整 例2.(2007)票据出票的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 )承担。 B A.银行? ? ? B.出票人? ? ? C.收票人? ? ? ? D.付款人 例3.(2008)票据的出票日期3月15日应写成( )。 B   A.3月15日   B.叁月壹拾伍日   C.零叁月拾伍日   D.三月十五日 例4.(2008)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之一。( ) 对 例5.(2008)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 对 第三节 ? 银行结算账户(本章重点)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存取、转帐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① 办理人民币业务 ② 办理资金存取、转帐结算业务 ③ 是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按照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①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② 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可以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③ 存款人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④ 临时机构或存款人因临时性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支,与基本存款账户加以有效区别,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2)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①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指存款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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