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行政行为原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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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行政行为原理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和时间 第四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和瑕疵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补充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理论上的几种观点: 1、行为主体说 2、行政权说 3、公法行为说 行政行为是享有行政权能的行政主体运用行 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作的法律行为。 主体 性质 目的 效果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作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为了实现行政目的而作出的行为。 4、行政行为是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一)行政行为的时代特征 1.行政行为的服务性 2.行政行为的从属法律性 (二)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 1.行政行为的单方性 2.行政行为的强制性 3.行政行为的无偿性 4.行政行为的执行性(案例) 1999年刑某与某村签定了一份承包荒地从事养殖业的协议,但他在荒地上建筑住房。区土地局发现后,向他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的通知。1999年12月,区土地局确认其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手续,在承包荒地上擅自建房的行为违法,向其发出违章拆除通知书,责令3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刑某未主动执行。2000年区土地局强制执行,刑某不服土地局的强制执行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问:土地局的拆除通知是否具有执行性?土地局的拆除行为是否合法? 补充: 三、行政行为的功能 行政行为的功能亦指行政行为的作用,即行政行 为所能引起的效果。 (一)社会功能 1、执行功能 2、监督功能 3、服务功能 (二)法律功能 1、赋予或剥夺权利 2、科以或免除义务 3、证明或确认关系 补充:四、行政行为的形式 1、口头形式 行政主体借助语言来实现其行为意思的方式。 2、书面形式 行政主体借助文字来实现其行为意思的方式。 3、动作形式 行政主体借助行政人的动作来进行意思表示的方式。 4、默示形式 它是一种不作为的形式。 第二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分类 一、构成要件 1、行政权能的存在 2、行政权的实际运用 3、法律效果的存在 4、意思表示行为的存在 二、行政行为的构成要素 1、主体要素——行政主体 2、对象要素——人 物 行为 3、内容要素——权利 义务 4、形式要素——口头 书面 行为 默示 5、依据要素——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一)行为主体合法 (二)行为权限合法 (三)行为内容合法 (四)行为程序合法 (五)行为形式合法 案例1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之一:行为主体合法 1990年4月21日,王某购买了坐落于某区环城路24号的一幢二层楼房,同年办理了该房屋所有权证。1991年5月2日,吕某与王某之子结婚,此后吕某与王某之子便在该房屋居住。1993年9月,某区土地管理所工作人员多次要求王某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王某因经济困难未及时交纳办证的有关费用。吕某在未经户主王某同意的情况下,主动交纳办证规费216元,并要求将证书上的户主姓名填写为“吕某”,在登记发证时将该房户主姓名写为吕某。11月7日,某市土地管理局按照环城路土地管理所的登记手续发给吕某土地使用证。1994年9月,吕某与王某之子离婚。王某多次要求土地管理部门更正土地使用证。1996年4月21日,某市某区土地管理分局(以下简称区土地局)对王某与吕某的土地使用证权属纠纷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认为,某区环城路上地管理所在办理王某的土地登记证工作中,违反了我国《城镇地籍调查规则》第32、62条的规定,造成非法登记,以致市土地局错发给吕某土地使用证。为此,1996年7月5日,市土地局委托区土地局代表市土地局行文注销吕某所持的土地使用证。7月20日,区土地局依照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土地登记规则》第15、46条的规定,作出《关于注销吕某所持的土地使用证的决定》,但区土地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吕某不服土地局的这一行政决定,向某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某区法院审理认为,吕某所持土地使用证是非法的,应予注销,因而判决维持被告区土地局作出的《关于注销吕某所持土地使用证的行政决定》。 吕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以确认自己所持的土地使用证的合法性。 [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对区土地局作出的《关于注销吕某所持的土地使用证的决定》是否合法及一审判决是否正确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吕某未经户主同意而将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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