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法规实务第三章营销过程法规实务(上).ppt

营销法规实务第三章营销过程法规实务(上).ppt

  1. 1、本文档共3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营销法规实务 作者 王成芬 第一节 合同订立法规实务 一、合同的概念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双无合同和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和从合同 (三)合同法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公平原则 2.诚实信用、保护公序良俗的原则 3.合法原则 二、合同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三)合同的条款 合同的条款,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2.要约邀请 3.要约生效时间 4.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1)要约撤回 (2)要约撤销 (3)要约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 2.承诺的方式 3.承诺的期限 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4.承诺的生效时间 四、合同的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三)合同的事实成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五、缔约过失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六、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一)合同的生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三)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可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五)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合同执行法规实务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规则 (一)概念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二)合同履行的规则: 1.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2.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的履行规则 3.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规则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文档评论(0)

autohhh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