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二标段)20101211—律师意见修改(最新整理).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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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二标段)20101211—律师意见修改(最新整理)

第 PAGE 1 页 共 NUMPAGES 36 页合同编号:SXGJQH-JL-002 合同正本和顺—长治、和顺—寿阳—太原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二标段(寿阳—昔阳—和顺)建设工程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委托合同项目法人: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天地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山西省太原市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 SXGJQH-JL-002 签约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 项目法人: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天地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概况如下:1.工程名称:和顺—长治、和顺—寿阳—太原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二标段(寿阳—昔阳—和顺)建设工程2.工程地点:山西省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3.工程规模:到2015年实现供气4.95亿立方米/年4.工程概况:二标段“寿阳—昔阳—和顺煤层气输送管道工程”系“和顺—长治、和顺—寿阳—太原煤层气输送管道工程”的北段,管线水平距离约114km,设计压力6.3MPa,管径为Φ508mm,场站2座。项目法人:监理单位: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 址:地 址: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服务合同本合同由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为甲方与 山西天地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的要求,监理单位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实施监理工作。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1. 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2.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2.1工程建设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2.2招标文件有关的答疑文件;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2.4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件;2.5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2.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2.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2.8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9附件,即: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项目法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和其它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附件D-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附件E-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汇总表附件F-拟投入本项目的一般监理人员汇总表附件G-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计划表2.10项目招标文件;2.1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3. 考虑到下文提及的项目法人对监理单位的支付,监理单位在此答应项目法人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4. 项目法人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5. 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7.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项目法人七份,监理单位三份。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1.定义下列措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含义。“项目”是指“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工程的项目。“服务”是指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的工程。“项目法人”是指本合同所指的委托监理单位的一方以及项目法人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监理单位”是指本合同所指的,受项目法人委托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单位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一方”和“另一方”是指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的其它当事人或实体。“合同”是指包括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件以及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件以及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已正式签订的合同。“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午夜的时间段。“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下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商定的补偿”是指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根据合同应支付的额外的款项。“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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