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汇算清缴辅导会-北京-北京地方.PPT

2010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汇算清缴辅导会-北京-北京地方.PPT

  1. 1、本文档共3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0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汇算清缴辅导会-北京-北京地方

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汇算清缴辅导会 内容概要 一、2010年度核定征收汇算清缴填报指导 二、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相关政策 三、2011年征收方式鉴定表填写 四、日常申报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2010年度核定征收汇算清缴填报指导 1、申报表填写 (1)税款所属期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注册资本(必填):企业法人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 注册资本填写; (3)资产总额(必填):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xls 一、2010年度核定征收汇算清缴填报指导 2、填写要求 (1)申报表填写一式二份,纳税人保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填写须工整、清晰;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逻辑关系正确。 (2)报送时间  4月征期内完成网上汇缴申报及纸质年度申报报表的报送,同时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工作。 汇算清缴后发现需要补税的企业请先与我联系! 一、2010年度核定征收汇算清缴填报指导 3、网上申报 一、2010年度核定征收汇算清缴填报指导 4、数据修改: 征期内:首先进入综合申报系统,打开要修改的申报表,对申报数据修改完成,保存成功即可。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请务必保证网上申报数据与纸质申报表内容一致。 征期后: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修改。 二、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政策变化 1、政策依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公告[2010]6号? 二、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政策变化 2、新政策变化点——应税所得率的调整 (1)六档应税所得率→四档应税所得率 (2)六个行业应税所得率有变化: 农林牧渔业、娱乐业、制造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建筑业 、饮食业(3)两个行业应税所得率无变化: 交通运输业、其他行业 二、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征收范围 3、核定征收范围: 以下企业暂不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征收范围 (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含各级分支机构) (三)上市公司 (四)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企业 (五)会计、税务、审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和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具备上述经济鉴证资格的企业 二、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征收范围 (六)各类投资性公司和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包括投资公司、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和投资顾问公司等 (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 (九)上年应税收入总额超过300万(不含)的企业 (十)上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不含)以上的企业 (十一)上年末有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居民企业直 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企业 (十二)当年新设立的企业 (十三)货运运输业企业 二、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操作规程 (一)鉴定对象 对上年度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 账簿设置健全、收入核算准确、成本费用核算准确的企业,经审核可以由核定征收转为查账征收。 二、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操作规程 (二)报送时间 纳税人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填好该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未联系到纳税人,无法送达鉴定表的,不做核定征收鉴

文档评论(0)

fengruilin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