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控制准则.PPT

  1. 1、本文档共5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审计质量控制准则

《审计学》——第二章 审计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体系 * (二)我国事务所基本模式及设立条件 1.有限责任事务所 有限责任事务所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出资发起设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并负责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出资人承担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2.合伙事务所 合伙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是由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各合伙人根据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协议的约定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无过失的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的过失或不当执业行为以自己在事务所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责任。它的最大特点在于既融入了普通合伙和有限责任事务所的优点,又摒弃了它们的不足。 《审计学》——第二章 审计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体系 * (三)民间审计组织的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IFAC)成立于1977年。目前,其成员包括遍布世界各地的160多个职业会计师团体,会员超过了250万人。该联合会通过制定和推动遵守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审计准则,促进准则的国际趋同,协调世界范围内的会计职业的合作与发展,谋求会计职业工作质量的提高,以服务于公众利益,为巩固国际经济做出贡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设国际审计和鉴证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IAASB),负责制定并颁布《国际审计准则》。 我国注册会计师专业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CICPA。下文简称中注协)于1997年5月加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并同时成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IASC)成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0年改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 《审计学》——第二章 审计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体系 * (四)注册会计师 1. 成为注册会计师的条件 要成为注册会计师,通常要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教育要求、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执业经验。这一般在本国与注册会计师相关的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2.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 根据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从事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与服务业务。 《审计学》——第二章 审计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体系 *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1.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国际基本模式 自律监管模式即行业管理事务主要由注册会计师职业组织来实施与管理,政府较少干预。 主要优点: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与适应性,较好地发挥职业组织的专业知识优势,对经济环境变化的反应及时和有效; 缺点:难以保护公众利益、缺乏形式上的独立性、权威性不够、约束力不足。在2002年之前,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即是典型的自律监管模式。 《审计学》——第二章 审计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体系 *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政府(行政)监管模式即行业管理事务主要由政府指定一些具体行政部门来实施与管理,职业组织的设立也需政府批准并接受政府监管。其主要优点是具有较强独立性、较大权威性和足够强制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利益;其缺点是缺乏灵活性与适应性,对经济环境变化的反应滞后,可能使行业缺乏应有的活力。 独立监管模式即行业管理事务主要由既独立于自身,又独立于政府的独立监管机构来实施与管理。如果有来自政府与职业组织的权威支持,这一模式就能够保留自律监管模式和政府监管模式的优点,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这两种模式的缺点;但如果独立监管机构与政府、职业组织的关系处理不当,就有可能不具有的优点,却尽保留了两者的缺点。在2002年之后,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即变革为典型的独立监管模式。 《审计学》——第二章 审计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体系 *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2.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 财政部门有关职能机构行使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具体包括: ①监督与指导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协; ②审批事务所; ③备案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情况; ④审批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和准则; ⑤对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等。 《审计学》——第二章 审计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体系 * 第二节 审计规范体系 一、审计准则 二、审计质量控制准则 三、审计职业道德规范 《审

文档评论(0)

fengruilin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