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职业病危害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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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职业病危害项目

2012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职业病危害项目 《职业病防治法》中对职业危害申报与职业病报告均做出规定,并于2002年3月以卫生部令的形式,相应发布了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要求“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第六十四条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求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规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其中,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表内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基本情况表; (2)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3)主要产品的名称和产量; (4)主要原、辅料及中间品的名称和消耗量(产量); (5)生产工艺流程图; (6)其他需提交的资料(可列出); (7)由法定资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8)存在毒物作业项目的提交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报,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 (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受理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处室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字[2005]11号)和《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2012年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 二、职业病的概念及其分类(熟悉) (一)职业病的概念和分类 1.职业病的概念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是: (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 (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3)列人国家职业病范围。 (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由于预防工作的疏忽及技术局限性,使健康受到损害的,称为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及和工作有关的疾病。也可以说,职业病是职业病损的一种形式。 2.职业病的分类(熟悉) 我国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4月18日颁布《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将10类共115种职业病列入法定职业病,包括:(以下各类的种数需记忆) ①尘肺13种; ②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③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56种; ④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⑤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⑥职业性皮肤病8种; ⑦职业性眼病3种; ⑧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⑨职业性肿瘤8种; ⑩其他职业病5种。 教材P148-153,把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归纳为6个方面介绍,在教材P153还介绍2类与职业有关的问题,但未列入法定《职业病目录》中。 二、职业病的概念及其分类(熟悉) (一)职业病的概念和分类 1.职业病的概念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是: (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 (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3)列人国家职业病范围。 (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由于预防工作的疏忽及技术局限性,使健康受到损害的,称为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及和工作有关的疾病。也可以说,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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