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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果品种植业协会章程解析.doc
xxxx果蔬科学种植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xxxx果蔬科学种植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地址为:园艺社区居委会院内
第三条 由辖区内的果蔬专业种植户、经销户和从事果蔬种植业的科技服务人员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组织和带领会员依靠科学技术,面向市场,做强做大果蔬产业,促进规模经营,为园艺果蔬种植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为居民增收致富做出贡献。同时,维护、保障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协会接受科技服务部门、民政和各级政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承认并遵守国家民间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本协会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后成立的,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具有法人资格的民办科技服务组织。
第二章 协会业务范围
1、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先进实用的优良果蔬种植技术,促进果蔬优质、高效、发展。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民办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协会与会员的一体化运行模式,促进果蔬种植的科学发展。
2、推广科技成果,提高会员科技素质,引导会员规模种植。组织会员钻研种植技术,研究解决果蔬种植中的技术问题。提高会员对果蔬种植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
3、兴办技术经济实体和技术服务实体,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市场流通和竞争,为本会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系列化服务。
4、为当地党委和政府发展商品生产献计献策,做党和政府发展经济的参谋和助手。
5、组织会员学习政策、法律知识,教育会员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扶贫帮困,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6、向政府反映会员的要求和志愿,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协会坚持以种植户为主体的原则,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凡承认协会章程的下列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协会会员:
1、种植专业户;
2、种植技术员(含农户种植技术员);
3、其他农户和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有关各界人士,并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4、同本会专业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志愿支持本会发展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3、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4、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获得协会的各种技术、信息和生产资料的优先权;
3、有参与协会营销活动的优先权,优先推销、加工自己的产品;
4、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专业种植经营遇到困难时,有权获得协会的必要支持;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及技术生产等活动,自觉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及时向协会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推广、普及自己的先进实用技术,带领广大会员共同走科技致富的道路;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的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有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触犯国家刑律者,会籍自然取消。
第四章 组织原则
第十二条 本协会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5、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不超过1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3、制定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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