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10年能繁母猪保险的方案
PAGE 21
PAGE 6
附件3:
2010年能繁母猪保险方案
一、开展县(市、区):全省各县(市、区)(厦门除外)
二、保险能繁母猪界定
凡参加保险的母猪必须是在投保之日已生过小猪的母猪。怀孕母猪待生了小猪后,也可参加保险。
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
保险金额:每头能繁母猪1000元。
保险费率: 6%。
保险期限:一年。
四、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重大病害包括: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自然灾害包括: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山体滑坡、泥石流;意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条款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母猪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五、保险方式:按照自愿参保的原则,所有能繁母猪均可参加保险。凡能繁母猪存栏量达30头及以上的养殖户,应以户为单位直接投保;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能繁母猪应以场、企业、合作社直接投保。
六、政府扶持政策: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60%、市、县两级财政20%(由设区市财政局确定比例),养殖户承担20%。
2010年能繁母猪保险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为认真贯彻《关于做好2010年水稻种植(制种)及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0]150号)文件精神,增强养殖户抵御重大病害、灾害风险能力,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能繁母猪保险协议。
一、保险标的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能繁母猪,可以作为保险标的(以下称保险母猪):
(一)投保的能繁母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二)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不含);
(三)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上;
(四)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
(五)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六)猪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疾病,营养良好,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猪只必须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
二、保险期间
壹年,自2010年 月 日零时起至2011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三、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母猪直接死亡,乙方按照本保险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
(三)山体滑坡、泥石流;
(四)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第(五)项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母猪死亡,乙方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四、免除责任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母猪的死亡,乙方不负责赔偿:
(一)甲方及其家庭成员、饲养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管理不善;
(二)他人的恶意破坏行为。
五、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
(二)每头能繁母猪保险费为6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6元,市、县级财政承担12元,养殖户承担12元。
(三)投保头数总计 头,总保险金额 元,总保费 元。总保险费中,省级财政承担 元,市级财政承担 元,县级财政承担 元,养殖户承担 元。
六、赔偿标准
(一)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95518报案。
(二)保险母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乙方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每头能繁母猪按1000元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以规模养殖场为单位投保的,以能繁母猪投保时的耳标为准,认定死亡母猪是否投保;散户投保无耳标的,如投保数量低于实际存栏数量的,乙方按照投保数量与实际存栏数量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3、保险母猪死亡后,如果有残余价值,应由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其金额,并在核定实际损失时作相应扣除。
(三)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乙方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所有有关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乙方不负责垫付。
(四)甲方向乙方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凭证、损失清单、畜牧兽医部门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