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的方案.doc

2010年四川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的方案.doc

  1. 1、本文档共2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0年四川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的方案

— PAGE 12— — PAGE 7— 附件: 2010年四川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 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 一、背景 食品中化学污染物与有害因素监测是为了系统地收集、分析和评价食品中有毒有害因素数据和防止食品中有害因素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的过程。为科学评估我省的食品安全现状,为制定合理有效的食品安全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及国家2010年监测计划,结合我省食品安全形势,制定四川省2010年食品中化学污染物与有害因素监测计划。 二、监测点设立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13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四川省食品中化学污染物与有害因素监测体系。设立成都、绵阳、达州、自贡、乐山、德阳、内江、雅安、广元、遂宁、南充、宜宾、巴中13个市为监测点,承担监测任务的机构为以上监测点的市疾控中心及四川省疾控中心。 三、职责分工 (一)四川省疾控中心职责。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部分食品重点项目的监测工作,负责对各监测点疾控中心进行技术培训、督导、指导,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以及各监测点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 (二)各监测点职责。 各监测点应逐步在辖区内建立市级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监测点覆盖到县),可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监测方案。 各监测点疾控中心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负责在各辖区内组织实施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汇总监测数据,按技术方案的要求及时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数据, 并于2009年10月30日前报送 各监测点疾控中心对于监测食品的异常结果(尤其是不合格结果)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以便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四、监测内容及要求 (一)具体监测任务。 常规监测任务见表1,专项监测任务见表2。 (二)抽样要求。 抽样计划使用多级分层抽样。第一层是监测点。第二层是抽取零售点。第三层抽取各类食品。 监测工作应依据监测计划中对样品和数量的基本要求进行抽样。在完成下达任务基础上,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监测品种范围和样本量,为逐步建立本区域监测体系提供基础数据。 抽样时要对辖区内各种类型的超市和集贸市场等销售市场,餐饮单位的分布和数量,食品品种和类型进行全局性摸底调查,根据被监测食品抽样数量的要求按照随机原则从中挑选出在本地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适时性的监测样品。 1.零售点选择。应选择当地居民的主要购买点,同时重点关注高危人群、高危场所。典型的零售点包括:超市、市场(农贸批发)、商场(商店)、专卖店、饭店(酒店)等。 2.样本采集。 (1)样本采集的一般要求: ①除特殊要求外,一般要求随机从零售的食品中抽样,应尽量采集本监测区域中不同地域或不同生产厂家的样品,保证溯源性。 ②定型包装的产品应采集在保质期内且包装完好的产品,而且要有完整的标识信息。如果标签不清楚或损坏将不能作为样本。 ③散装固体食品要从盛放样品容器或包装袋的上中下不同的部位多点采样,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行混合,最后取代表性样品。散装液体样品应充分混匀后再采样需要的量,并蔬菜、水果要保证多点足量采样,以保证代表性。记录相关信息包括生产厂家、批号、保质期、储存温度等。 ④每一批次的同类食品只采一个样,并在保质期内进行检测。采集的样品要分开放在不同的采样袋中,送实验室检测。 ⑤要避免在抽样过程中交叉污染,保证抽样所用的设备,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被污染。 ⑥采集的同一样品应尽可能用于不同项目的检测,采样量应满足检验项目的需要。 (2)信息记录:应按照监测工作数据上报的要求记录样本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零售点的类型、食品类别、溯源信息(生产厂家、商标、批号等)、生产包装日期等。对于零售点重包装的样品,需要向业主或管理者询问产品信息和标签信息或参照批发包装上的信息。 (3)样品运输:样品运输过程中要储存在样品要求的储存温度下,而且要防止外部污染。所有样品应在最快的时间送达实验室。 (三)检验依据 1.铅的检验按GB/T5009.12—2003食品中铅的测定(第一法)执行。 2.镉的检验按GB/T5009.15—2003食品中镉的测定(第一法)执行。 3.汞的检验按GB/T5009.17—2003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第一法)执行。 4.铝的检验按GB/T5009.182-2003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修订稿)执行。 5.铜的检验按GB/T 5009.13-2003 食品中铜的测定执行。 6.稀土元素的检验按GB/T5009.94-2003植物性食品中稀土元素的测定(修订稿)执行。 7.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的色谱、色谱质谱多组分的检验按监测工作手册中方法执行。 8.黄曲霉毒素M1的检验按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送审稿)执行。 9.氨基甲酸乙

文档评论(0)

bokegood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