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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人工林生态环管理规程解读
标准主要内容解读 8 生物多样性保护 8.1 单一树种造林时的成片面积应当控制在30 hm2以内,单一无性系造林时的成片面积应当控制在10 hm2以内,提倡多树种、多林种、多无性系、景观镶嵌造林。 8.2 应重视阔叶树造林和造林区及其周边天然阔叶林的保护。 8.3 保留或建立有利于野生动物迁移和植物基因交流的生物走廊或景观廊道。 标准主要内容解读 8 生物多样性保护 8.4 营造林作业不对周边的生物多样性特别是对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造成威胁。 8.5 在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框架内开展适宜的狩猎、采集和诱捕活动。 8.6 严格控制和监测外来物种的引进或入侵,把其对生物多样性的危害降到最低。 标准主要内容解读 9 化学制剂和生物制剂施用 9.1 尽量控制化学制剂的使用,最大限度减少化学制剂施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9.2 禁止使用世界卫生组织ΙA、ΙB类清单(附录C)中所列的物质和碳氢氯化物杀虫剂,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附录A)和国际公约(附录B)规定的禁用化学制剂。 9.3 如果十分必要且经过批准,可以有限地 使用低毒、高效、残留期短的化学品。 标准主要内容解读 9 化学制剂和生物制剂施用 9.4 任何化学制剂的容器和废弃物(包括燃料和油料)都应当在林地以外的区域采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法妥善处理。 9.5 使用化学药品要符合环境安全法规,应对作业员工进行培训,掌握准确使用、储存和处理化学药品的知识和技能。 9.6 根据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限制和监督生物制剂的施用。 标准主要内容解读 10 森林防火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省、县级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本地区工业人工林的护林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防火组织和防火措施,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0.2 各类营造工业人工林的实体必须制定护林防火计划,报送县森林防火组织审核,内容包括:完善森林防火组织,划定防火责任区,制定防火章程,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 10.3 造林时要预留防火线,或营造防火林带。防火主线宽度为15 m,副线宽度为10 m 左右。 10.4 各类营造工业人工林的实体,根据县防火组织的要求,组织和培训防火专业队伍,配备防火设施,建立防火预警系统,减免火灾损失。 10.5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档案,开展用火和防火安全意识宣传。 标准主要内容解读 11 有害生物防治 11.1 参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LY/T 1681-2006),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开展造林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和预报,评估森林潜在的有害生物影响,制定相应的防治计划。 11.2 建立有害生物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地方各级监测预报机构,特别是县级机构要做好造林区有害生物的预报、通报、警报,积极发挥基层护林队伍在有害生物监测工作中的作用,引导公众参与有害生物监测和举报,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 标准主要内容解读 11 有害生物防治 11.3 造林时种子和苗木选择标准参照《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严禁使用带有病虫害的种苗,加强对幼林和中龄林的抚育管理,及时清理受有害生物严重侵染的林木和火烧迹地过火林木。 11.4 严格执行植物检验检疫制度。建立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风险评估体系,开展风险分析。 11.5 林木引种参照《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相关规定执行。 标准主要内容解读 11 有害生物防治 11.6 负责工业人工林管理的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和培训病虫害防治专业队伍,配备相关设施,根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建立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机制和预警系统,减少病虫害的损失。 11.7 综合运用生物防治(如采取保护、繁殖、移放、引进等措施,增加林内有益生物的种类和数量)、营林技术措施、植物性引诱剂和无公害化学药剂施用,加强对病虫害的控制。 11.8 实行工业人工林经营单位和个人主要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治理的责任制度,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和指导。 标准主要内容解读 12 监测和评价 12.1 林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本规程实施情况和造林后的生态环境变化、林火、有害生物等情况进行连续和定期监测,并建立档案和信息系统。 12.2 根据检查和监测结果,写出评价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12.3 在不违反国家保密法规的前提下,向公众公开监测内容和评价结果,并接受公众对评价结果和处理意见的质询。 谢谢大家! 工业人工林生态环境管理规程 主要内容 项目背景 标准编制目的 编制思路与工作进程 标准主要内容解读 项目背景 发展工业人工林是解决木材资源短缺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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