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法学第二章 刑事执行活动和执行机关.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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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法学第二章 刑事执行活动和执行机关

刑事执行法学 主编 吴宗宪 副主编 王利荣 撰稿人(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 吴宗宪 王利荣 翟中东 冯卫国 刘 强 阴建峰 第二章 刑事执行活动与执行机关 刑事执行活动是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刑事执行机关最重要的业务活动。刑事执行活动就是指刑事执行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刑罚的活动,可以简称为“刑事执行活动”或者“刑罚执行活动”。可以根据不同标准,对这类活动进行分类。刑事执行活动是执法活动,必须依法进行;这类活动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就构成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渊源。在刑事执行活动中,要遵循法治性原则、和谐性原则、教育性原则、个别化原则和社会化原则。刑事执行活动必须由专门的国家机关进行,目前,在中国,这类国家机关有多种,其中监狱是最主要的刑事执行机关。 第一节 刑事执行概述 一、刑事执行的概念与特征 刑事执行又称为“刑罚执行”,是指刑事执行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刑罚的活动。 刑事执行具有下列特征: 1.法定性 刑事执行的法定性,是指刑事执行活动要依照法律规范规定的制度有序进行的特性。 2.强制性 刑事执行的强制性,是指刑事执行活动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进行的特性。 3.目的性 刑事执行的目的性,是指在刑事执行活动中要有意识地实现刑罚目的的特性。 二、刑事执行的类型 (一)依据刑罚体系划分的类型 刑罚体系是指国家从有利于实现刑罚目的出发,依照一定标准对刑法所规定的刑罚方法进行分类和排列而形成的刑罚序列。 依据我国的刑罚体系,可以将刑事执行划分为两类: 1.主刑的执行 2.附加刑的执行 (二)依据执行特点划分的类型 根据执行场所、执行机关、执行活动等方面的特点,可以将刑事执行划分为三种类型: 1.监禁刑的执行 2.社区矫正 3.其他刑罚的执行 三、刑事执行的法律渊源 刑事执行的法律渊源是指刑事执行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或者载体。 刑事执行的法律渊源具体包括下列类: (一)《宪法》 (二)有关法律 (三)法律解释 (四)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五)地方性法规 (六)其他规范性文件 (七)国际条约 第二节 刑事执行原则 刑事执行原则是指在刑事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 从刑事执行活动的合理发展和刑事执行法学的研究成果来看,在刑事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法治性原则 法治性原则是指刑事执行活动的所有方面都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和谐性原则 和谐性原则是指在刑事执行过程中要朝着消弭社会矛盾对立、恢复和维护社会和谐的方向努力的原则。 为了贯彻和谐性原则,在刑事执行过程中,要注意按照下列原则的要求办事: (一)人道性原则 (二)经济性原则 三、教育性原则 教育性原则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要重视对罪犯的教化和培育的原则。 教育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一)以理服人,避免单纯强制压服 (二)着眼未来,重视多方教育培养 四、个别化原则 个别化原则是指在刑事执行过程中要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改造活动的原则。个别化原则的核心是要对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 个别化原则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一)管理个别化 (二)改造个别化 (三)奖惩个别化 奖惩个别化突出地表现在下列方面: 1.考核个别化 2.奖惩方式个别化 3.奖惩力度个别化 五、社会化原则 社会化原则是指在刑事执行过程中要尽可能创造出类似于正常社会的环境和利用社会资源改造罪犯的原则。 社会化原则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一)创造社会化的服刑环境 (二)减小被监禁罪犯与社会的隔离 (三)利用社会资源改造罪犯 第三节 刑事执行机关 一、刑事执行机关概述 刑事执行机关是指代表国家依法执行刑罚的国家机关。 刑事执行机关具有下列特点: (一)刑事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关 (二)刑事执行机关是执行刑罚的国家机关 (三)刑事执行机关在国家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 二、刑事执行机关的功能 刑事执行机关的功能是指刑事执行机关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我国刑事执行机关在社会生活中应当发挥下列积极作用: (一)执行刑罚 (二)改造罪犯 (三)恢复损害 (四)保护社会 (五)教育公众 三、刑事执行机关的类型 根据我国的立法和目前的实践,刑事执行机关主要有下列三类: (一)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是对司法工作进行行政管理的专门机关。中国的司法行政机关由国务院所属的司法部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的司法厅、局、处、科等和最基层的司法所组成。 (二)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是指担负社会治安和保卫职能的国家机关。中国的公安机关由国务院所属的公安部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的公安厅、局、处、科等机构和最基层的公安派出所组成。 (三)审判机关 审判机关是指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专门机关。在中国,审判机关统称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组成。 四、刑事执行机关存在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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