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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食品小经营核准证现场核查表小餐饮校外托管机现场制售
附件:
(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现场制售)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核 查 日 期:
核 查 项 目:□热食类 □冷食类 □生食类 □糕点类(□不含裱花糕点□含裱花糕点)
□自制饮品类
核 查 结 果:□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 内 容 编号 核查项目的重要性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合理缺项) 选址要求 选择有给排水条件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1 *** 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应为自来水,如使用非自来水,应提供当年的水质合格检测报告。 2 *** 食品处理区面积要求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经营项目、品种和规模相适应,应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3 *** 经营场所布局要求 食品加工处理区、售卖区和就餐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 4 *** 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 ** 经营场所内禁止设立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 6 ***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存放区域应当分开设置。 7 *** 冷藏、冷冻柜数量和结构应当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8 ** 设食品存放架,食品和食品容器上架存放,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具、用具,应当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9 *** 厕所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 10 *** 地面、墙壁、天花板要求 墙壁应当采用无毒、无异味、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料制成。食品处理区有1.5米以上墙裙。 11 *** 地面应当无毒、无异味、易于清洗、防滑,地漏带水封。 12 ** 天花板应当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的材料涂覆或装修。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 13 ** 门、窗应当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制作能有效通风、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 14 ** 设施、工具和容器 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15 ** 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16 ** 应当根据经营项目设置相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有充足的照明设施,确保就餐场所和食品处理区光线充足同时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 17 ** 食品处理区应当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带盖容器。 18 **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要求 食品原料清洗池(设施)和餐、饮具洗消池(设施)分开设置。 19 *** 水池数量符合本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20 ***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21 *** 专供存放消毒后餐、饮、用具的保洁设施,应当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22 *** 排烟、防蝇、防尘设施要求 烹调区应设有排烟、排气装置,采用机械排风。 23 ** 有纱窗(门)、灭蝇灯和防鼠板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 24 ** 食品添加剂要求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用量和使用范围应符合 GB2760的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予以公示。 25 *** 食品添加剂的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26 *** 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27 ** 核查结果
汇总 经现场核查,此通用要求关键项不合格数为________;重点项不合格数为_______;一般项不合格数为________;该通用要求判定为:______________(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核查结果
判定标准 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允许不符合数总数≤7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3项。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 期: 日 期:
现场核查表及判定标准(生食类、冷食类专项要求)
项目 内 容 编号 核查项目的重要性 结果判定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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