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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院发国资字2010
北京电影学院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院发国资字(2010)24号
随着影视技术数字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现代化的影视技术数字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为我院各部门各专业教研提供了保障。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也随之增加了难度。如何正确使用和保养仪器设备,使其在各个教学领域真正发挥其作用,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市级)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是衡量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为了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工作,确保我院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我院教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各部门应重视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应在全体人员中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使师生员工树立起勤俭为本、以院为家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重视和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工作。
二、加强维修人员队伍建设,充实维修力量。仪器设备较多的单位应选派觉悟高、思想好、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兼职负责本部门的仪器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重视对他们的业务培训,通过业余教育、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安排他们进修提高,使他们能不断提高维修水平。
三、各部门应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各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要对本部门所用的仪器设备进行督查,根据其不同特点及使用情况,分别予以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使维护工作定期化、经常化、制度化,确保我院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在95%以上。
四、各部门维修技术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行政、后勤服务的思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服务意识,发扬奉献精神,认真听取专家建议,尽力做到小毛病不出本部门(系、分院),大毛病会诊断。
第二章 常规设备维修责任
一、新设备的维修
新设备在保修期内,由厂家负责维修,各使用部门对新购进的设备要在保修期内及时投入使用,认真检查技术状况,发现故障应立即书面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并联系供货厂家前来维修。
二、旧设备的维修
1、常规设备一旦发生故障,使用(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使用部门主管领导,由部门主管领导确定责任后安排修理,并把维修情况书面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对设备损坏隐瞒不报、不修的部门和个人一经发现,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各单位需要外出维修的设备应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维修记录表,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对某些特殊仪器设备或成批同类设备应请厂家技术人员来我院维修。
3、所有设备凡属非正常损坏,维修费用由肇事者和所在部门自负,具体办理按照《北京电影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章 大型精密设备的维修
一、对在用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各使用部门应配置兼职维护保养人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二、设备发生故障,使用(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本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并填报“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送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使用(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拆机修理,否则后果自负。
三、大型精密设备发生故障,使用(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本部门主管领导及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汇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尽快派员到场检测,并组织专家技术鉴定小组,对该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如属责任事故,使用部门领导要查明原因及责任人,填报《教研设备损坏丢失报告单》,送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
四、使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处理意见,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对损坏设备安排修理。
五、凡属小故障,可以当场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同时,要作详细记录,存入该设备的技术档案。
六、凡属较大故障,无法立即排除的,设备所属部门领导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厂家和其他技术水平高的维修单位来我院维修,并负责审查其维修方案及预算,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七、设备修复后,设备所属部门领导组织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部门设备使用人员、维修单位和有关技术专家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方在“维修记录统计表”上签字,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维修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八、维修的情况及“维修记录统计表”要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九、设备维修期限一般在1-10天之内,超出规定期限的,使用部门要及时通知教学管理部门,进行院内临时的调配,以免影响教研工作。
十、根据设备的购置年限,有维修价值的可进行维修。维修费一旦超出了设备的原价,应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协商,进行报废处理。
第四章 设备维修流程:
一、使用人发现设备故障,自己先排除(即时);
二、如故障排除不了,报本部门领导和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即时);
三、写明事故原因,填写设备维记录单(1日内);
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会同设备维修技术员、使用人员、其他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分析故障原因和责任,填入设备维修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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