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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料]刑法总论第一讲
刑法学教案(讲稿) 绪 论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 刑法学的研究方法 刑法学的体系 一、刑法学的研究对象 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部门,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刑法学专门研究刑法规范,从刑事实体法角度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 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 二、刑法学的研究方法 三 刑法学的体系 三 刑法学的体系 思考: 被告人王某于1998年3月7日手持一张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卡上存在500元人民币,王某欲取300元。在取款时由于操作失误多加了一个零,取300元变成取3000元。没想到,自动取款机并未因操作失误而拒付,而是果然吐出3000元,使王某大为意外。王某出于好奇,又操作一遍,结果自动取款机又吐出3000元。此时,王某已经知道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但出于贪心,王某又先后从自动取款机取出人民币2万元,占为己有。案发后,王某认为又不是我到银行去偷钱,是自动取款机把钱主动送给我,王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这是一个不当得利的问题,属于民法调整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中的犯罪。那么,本案到底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还是刑法中的犯罪呢? 分析意见: 王某第一次获得3000元人民币,是操作失误所致,具有不当得利性质,但后来他明知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还多次取款,这是利用自动取款机的故障进行盗窃的行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由此可见,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章 刑 法 概 论 第一章 刑 法 概 论 二、刑法的特征 (1)公法的特征 法律有公法与私法之分,公法是涉及公共利益,尤其是国家利益的法律;私法是涉及私人利益的法律。在公法关系中,国家和个人处于法律上的从属地位,而在私法关系中,公民之间或者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处于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刑法作为一种公法,个人处于受国家权力支配的地位,只要主体的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就应当受到司法机关的刑事追究。 (2)刑事法的特征 刑事法是与民事法、行政法相对应的概念,凡与犯罪有关的一切法律,均可称为刑事法。因此,刑事法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 (3)强行法的特征 强行法是与任意法相对应的概念,任意法具有意思自治的性质,法律允许法律关系参加者自己确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而强行法则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法律。在刑法中,某一行为一旦构成犯罪,除少数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以外,一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允许私了,因而具有强行法的特征。 三、刑法的分类 1、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 2、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主刑法和辅刑法;四“特”:人、时、地、事;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适用原则) 3、形式刑法和实质刑法(纯粹刑法和不纯粹刑法;名符其实 有其实而无其名) 4、完备刑法与空白刑法(自给自足 依靠外援) 5、权威刑法与自由刑法(限制权利、显示国家权威 限制权力、保障公民自由) 6、侵害刑法(结果刑法,重行为与结果,旧派)与意志刑法(危险刑法,重主观恶性,新派) 7、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刑法根据是行为还是行为人,即应受惩罚得是行为还是行为人) 8、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超国家的、国际公约的、刑法适用法) 完备刑法与空白刑法的立法例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林木罪) 四、刑法的性质 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只针对犯罪行为) 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人身、财产、经济、婚姻家庭、社会秩序、国防、军事……;但同时具有片断性或不完整性,“刑网恢恢,既疏且漏”) 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4、部门法律的补充性(最后手段,法律王国的最后一道防线) 5、其他法律的保障性(上述2、3、4决定刑法作为其他法律的保护法) 五、刑法的创制和发展 我国刑法的制定过程 : 我国1949年至1979年30年间没有刑法典,只是在建国初期有三个单行刑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和《惩治妨害国家货币条例》。 1979年7月1日颁布第一部刑法(“旧刑法”),1980年1月1日开始实施。1980年至1997年,先后颁布了24个单行刑法,对刑法进行修改补充。 1997年3月14日对刑法进行修订,颁布了1997年刑法(“新刑法”),也就是现行刑法。现行刑法共计452条,共规定了314个罪名。 1998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颁布了1个单行刑法(《关于惩治骗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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