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巿国民中小学100年度携手激励学习潜能计画.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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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巿国民中小学100年度携手激励学习潜能计画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100年度攜手激勵學習潛能計畫 「大手牽小手」績優教師獎暨學生進步獎評選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 二、臺北市國民小學98-101年攜手激勵學習潛能四年計畫。 貳、目標: 一、透過評選表揚活動,獎勵積極推動攜手激勵學習潛能計畫之教師,並鼓勵學習進步卓著之學童,以期提升各校學習低成就學生之學習能力。 二、透過評選計畫推廣,樹立攜手激勵學習潛能計畫之指導及學習典範,作為各校精進計畫之參考。 參、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伍、參加對象:以近四年內參與攜手計畫者為推薦對象 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擔任攜手激勵學習潛能計畫之補救教學教師,除目前校內編制之現職合格教師、代理教師外,亦包含實際擔任補救教學之退休教師或大專生等。 二、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參與攜手激勵潛能計畫之學生。 陸、薦送條件與人數: 一、教師組:依『伍、參加對象』符合資格之教師,各校自由推薦至多3名。 (一)於補救教材研發或補救教學策略上,有具體成效者。 (二)熱心解決學生學習困難,提升學生學習能力,有具體事蹟者。 (三)於提攜弱勢低成就學童不遺餘力,並有具體感人事蹟者。 (四)其他推動本計畫具有特殊貢獻,有具體事蹟者。 二、學生組:各校自由推薦參與攜手激勵計畫最佳學習進步學生國小組3名(依低、中、高年級各推薦1名),國中組2名,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一)積極參與攜手激勵學習計畫,熱衷學習且於學習成績持續進步卓著者。 (二)積極參與攜手激勵學習計畫,學習動機強且於學習態度有明顯進步者。 (三)積極參與攜手激勵學習計畫,勤學認真且於學習作業表現有明顯進步者。 (四)其他與參與本計畫對學習成就有明顯提升且具有實質成效者。 柒、薦送方式:以書面及電子檔薦送,方式如下: 一、送件時間:100年10月24日至100年11月4日16時止。 二、送件內容:報名表及相關附件,送件資料須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光碟。相關內容請詳閱送件須知。 三、送件地點:古亭國小教務處(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01號)。 四、送件方式:可為聯絡箱傳遞、郵寄或親送,請學校承辦單位自行評估送達日期,逾期恕不受理。古亭國小聯絡箱號碼:026。 五、聯絡單位:古亭國民小學教務處蔡宗良主任,電話機811 林榮君老師,電話機712。 捌、評選規準: 一、教師組(績優獎): (一)教材研發及教學策略創新(30%):教師自行研發之補救教材、具創新性之補救教學策略、評量檢測工具、激勵學習之獎勵制度…等。 (二)提升學生學習成就貢獻(30%):學生學習成就進步之量化數據、學生學習態度明顯提升之佐證資料…等。 (三)激勵學生溫馨感人事蹟(20%):親師間的溫馨激勵故事、家長或老師的回饋…等。 (四)參與攜手計畫專業成長(10%):積極參與攜手計畫有關專業研討或進修等 (五)其他具體貢獻(10%):請提出具體佐證資料。 二、學生組(進步獎): (一)學習成績進步情形(20%):定期評量、平時評量…等進步情形之量化數據。 (二)學習態度進步情形(30%):持續學習、認真向學(教師、家長推薦等佐證資料)。 (三)學習作業進步情形(20%):各項作業達成進步情形之數據及相關佐證。 (四)學生自我學習效能(20%):學生在班上的學習信心與動機表現等。 (五)其他進步情形(10%):請提出具體佐證資料。 玖、評選程序: 評審委員由本局敦聘公正且具專業素養人士擔任評選工作,分兩階段評選後,經評審委員會議決議,選出獲獎者。獲獎名單於評選審核完成後,呈報教育局,公告並函知各校。兩階段評選方式說明如下: 一、第一階段評審:由評審委員對各校薦送書面資料進行審查與討論,評選出獎勵名額2至3倍入選者後,預計於11月中旬公佈第一階段評選結果,通知入圍者準備接受第二階段評選。 二、第二階段評審:由評審委員分組實地以面談方式進行評選,每位入選者面談時間以50分鐘為原則,面談程序如下: (一)入選者配合個人簡報進行簡短介紹與說明(10分鐘為限)。 (附註:學生組入選者不需進行簡報介紹) (二)評審委員與入圍者深入對談。(※評審時,入選者請備妥薦送表所填寫之相關佐證資料提供評審委員查核,若有偽造不符者,取消入選資格。) 拾、獎勵與表揚:獎勵名額如下。(實際獎勵名額視報名及評選情況調整之) 一、攜手激勵計畫績優教師獎:國中組評選出10名,國小組評選出10名,每人頒發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券1000元,並敘嘉獎2次。 二、攜手激勵計畫學生進步獎:國中組評選出6名;國小組評選出9名(低中高年級各3名),每人頒發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券1000元。 三、獲獎者須同意個人得獎事蹟刊登於相關刊物及網頁內,並應視需要於臺北市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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