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高考政治三轮冲刺主干串讲课件浙江专用第1篇:1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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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高考政治三轮冲刺主干串讲课件浙江专用第1篇:1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1)乙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 解析 回答第(1)问,首先要解决甲乙的关系问题,两人是否为夫妻。本小问考查的实质是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第(2)问实际上考查的是合同的有效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问题。回答此题,最主要的是明确相关法律规定,并且提炼出材料中的相关信息。 答案 (1)乙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理由①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甲和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②载明了双方买卖内容的传真也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甲和陈某以传真的形式对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作了确认,双方已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已成立。 (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所有权属于甲,陈某未取得所有权。理由: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方能取得所有权;陈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属于甲。 1.法律救济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调解、仲裁、行政复议。 2.诉讼的种类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考点五 法律救济 3.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4)合议制原则; (5)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原则; (6)回避原则; (7)公开审判原则; (8)两审终审原则; (9)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10)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4.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上诉的权利。 5.证据的种类及举证责任 (1)证据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笔录。 (2)举证责任:①原则:谁主张,谁举证;②举证责任倒置(民事诉讼中例外规定适用、行政诉讼适用)。 【典例5】 某市工商分局五、六名执法人员,从车上取下写“该商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正在接受检查”的一个大红标牌竖立在该商场门口,以于某某涉嫌在该商场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为由,对商场进行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商场认为由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商场竖起“该商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正在接受检查”的一个大红标牌,误导了部分消费者,商场把工商局上述行为拍照取得证据,通过律师到某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被告上述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某工商分局的行政行为找不到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支持,只得承认错误,赔偿商场损失。 (1)上述案例属于什么类型的诉讼? (2)结合材料分析上述诉讼中举证责任的特点。 解析 本题以商场和某市工商分局的纠纷为背景,考查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特点的理解。第(1)问,根据案件中的被告是工商局可以断定属于行政诉讼;第(2)问,首先从理论上分析,行政诉讼的特点,然后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答案 (1)上述案例属于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不是合法,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单方作出的,公民只有被动服从,况且较之行政机关的物力、财力、人力,普通公民显然势单力薄,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之抗衡。上述材料中被告在未取得原告违法证据的前提下,违法行政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的行政行为也找不到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支持,没有依据,所以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 * 近几年的高考题往往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通过案例的形式,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答案在组织的过程中不仅仅简单地引用书本的原理,而是需要运用书本的法律知识结合案例具体进行分析。同时注意把实体法和程序法结合起来考查出题的可能性,这样可能会加大考试的难度,但却能体现法律实用性的特点。 考情分析 在2013年备考中要注意:在掌握各专题的重点知识时,作为具体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规定公民在一定情况下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当公民的行为违背法律的规定时,该承担什么责任、受什么处罚。这在法律条文上就表现为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处理违法活动的程序、原则和制度等。因此,关键是要围绕权利、义务、原则、程序来开展,同时注意掌握其中涉及的法律术语和专有名词。 备考策略 网控全局 名师点睛 考点一 民事权利和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责任 (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行为违法性、有损害事实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导致违约、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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