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患者安全典型案例的分析—增强全院医务人员防范医疗风险意识方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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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患者安全典型案例的分析—增强全院医务人员防范医疗风险意识方案

讨论要点 病理学诊断技术,不同病变部位的组织,应当置放在不同的存有保存液的容器中,应当标明姓名、组织名称、床位等具体信息,经过脱水、浸腊等一系列技术制成石蜡块,通过对石蜡块切片、染色、镜检,得出活检组织形态学的结论。这是一个严谨的系统的技术操作过程,任何病理医师都需遵守。 属于病历管理不善致实体权利损害。 结 语 医患关系的未来应是: ——理性、客观、合法 ——在新的平台上达到和谐 * * * * * 案例34 急腹症猝死 患者,男性,35岁,因腹痛一小时夜间急诊,腹部摄片有液平,考虑肠根阻,给予解痉、抗感染等对症治疗。患者经静滴NS250ml+克林霉素1.2克,半小时滴完换其他盐水时,患者突然神志不清,血压下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医师考虑患者血压未写,于是重新写了一份门诊病历,将血压加入。 讨论点 患者的死亡原因考虑是什么? 应该采取怎样的步骤处理此事? 医师重新书写病史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应该采取哪些应对模式? 小 结 首先判断患者损害后果 寻找医疗行为是否有错误点 总结关键问题、争议焦点 提出妥善的应对策略 案例35 新生儿股骨骨折 患儿,2岁,因肺炎入住儿科。 某日下午4点多,跟随其奶奶前往食堂,摔倒致股骨骨折。转入儿科医院外科治疗。 家属在第二天即前往医院交涉。 讨论点 医院应如何应对? 是否存在过错? 需要采取哪些策略? 案例36 子宫穿孔 患者,女性,因怀孕50天在医院人流。当晚出现发热,入院急诊。后两天持续发热、腹痛,出现败血症,经腹腔穿刺抽出脓液,行腹腔探查术,术中发现子宫穿孔,肠管损伤,行肠管部分切除术。 后,患者要求赔偿。 讨论点 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如何判断损害后果? 作为一名医院领导者,启动何种应对模式? 如何处理? 调解书 调解书的制作要点: 主体 事件经过 自愿公平原则的重要性 是否放弃鉴定、诉讼的法律意义 是否一次性解决的法律意义 案例37 新生儿畸形 患者徐某怀孕后定期产前检查,某次B超检查显示胎儿股骨较正常值少,医师建议其进一步检查并进行产前诊断。结果不祥。 后,徐某要求剖宫产一男婴,多发性畸形,法乐氏四联症,经过抢救后, 产妇放弃治疗。 产妇诉诸法律,要求医院赔偿。 讨论点 产前检查有无问题? 正确的程序应当是什么?(列举告知程序) 患者是否有过错,为什么? 医院是否要赔偿,为什么? 案例38 患者从二楼跳下 10月19日,患者刁某,被查出肝炎,肝腹水,在某院治疗。护理为二级护理。 28日晚11:00左右,值班护士发现刁某不在病房,寻找未果后通知保安,发现其躺在底楼草坪上,呼吸、心跳停止。肝病区位于二楼。死亡原因考虑为高空坠楼导致的创伤性休克,排除他杀。 医患观点 患方认为,患者刁某的病床在护士站对面,相距仅1米,与医师办公室也相邻。作为一名严重的肝腹水病人,刁某在坠楼前反常地在装有监控设备的走道内走动,医方均未有效察觉,院方在病患管理工作上疏忽大意、看护不力。 医方认为,医院的监控设施主要用于安全防盗,并非监控住院病人,并且监控影像也是轮流出现在监控器上,无法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讨论点 如何认定医疗义务? 医方应当保管、举证哪些证据? 您认为此案应当如何判决? 提示点 ——患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甚至限制人身自由,否则就视为未尽保护义务。 案例39 注射疫苗后 2000年,某儿童注射疫苗后,左侧手臂出现5×5cm疤痕,后至医院交涉,要求赔偿。 讨论点 如果要证明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方应当如何举证? 患者是否有损害后果,为什么? 如果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什么? 案例40 片子遗失 2004年5月5日,宋某因不慎摔倒致右腿摔伤至某医院检查,当时医师为其摄片检查右侧胫腓骨,无骨折,简单处理后,宋某回家。 数日后,宋某右腿无法行走,再次至医院检查,经摄片检查发现右侧股骨头骨折,医院为其施行了右侧股骨头切开复位术。 术后两年,患者被检查发现股骨头坏死,在他院被行右侧人工股骨头置换术。为此,患者向医院借阅X线片子九张,并写了借条。 患者通过向其他专家请教,认为医院延误诊断,致使患者股骨头骨折未能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是造成股骨头坏死的原因之一,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人民币15万余元,并保留后续治疗费的诉讼权利。 鉴定经过 法院经被告申请委托某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在递交相关资料时,原告所借阅的九张片子只有七张,遗失了初次门诊的两张片子,医学会认为本案资料不全,无法进行鉴定,退回法院。 讨论点 患者借阅资料遗失致无法鉴定将导致什么后果? 如何理解举证责任? 如何管理病历资料? 法律点 病历与证据 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具有法定表现形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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