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人事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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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件 立信会计金融人〔2018〕7号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意见(试行) 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和融合创新发展战略,聚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的办学目标,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目标 打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良、素质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类特色鲜明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到“十三五”末,学校“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规模显著增加,队伍结构更趋合理,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组织形态显著优化,形成若干“跨学院、跨学科、跨业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双师双能型”学术共同体。 二、认定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目录见当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 (二)在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等单位有2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的实践工作经历;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省部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行业产学研实践项目或技能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五)在学校签约合作共建的基地进行“产学研践习”累计1年及以上并通过学校考核(具体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办法》(立信会计金融人〔2016〕31号)中产学研践习计划实施细则); (六)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获得行业转化应用。 三、主要举措 (一)聘用行业专家,完善专业教师队伍。依托协同创新、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等平台,聘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充实到专业教师队伍,承担紧缺实验课程或新开设课程的教学任务,开展学术交流和举办学术讲座,为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咨询和指导,参与教学计划、课程体系的完善工作,为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提出咨询意见,积极推进校企协作,在师生的实验、实习方面提供方便的条件。 对于“双师双能型”师资紧缺的二级学院,经学校审批同意,可以聘请校外行业专家承担列入教学计划的实验实训课程教学任务。二级学院按照教学任务做好预算,学校根据预算进行另行核拨,不纳入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核拨总额。对于超出拨付总额部分,二级学院可使用应用型本科建设专项经费。二级学院支付给受聘教师讲座费不得超过上级文件规定的额度。 (二)强化实地锻炼,实施实践锻炼计划。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教师承担一定的实践教学任务,学校自主建设强化教师在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作用。选派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和校院实践基地,实地锻炼、挂职工作,组织教师参加由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活动,提升实践能力。 (三)加强交流学习,实施研修项目。依托上海市和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及教师海外企业研修项目,加强学校与国内外学校、行业、企业、协会的联系和交流,资助骨干教师进行行业研究,实行双方人员互派互聘。 (四)组织培训学习,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和支持教师取得高校教师系列以外的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五)依托激励计划,支持“跨学院、跨学科、跨业态”教学团队建设。鼓励教师和行业专家共同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四、行业专家聘任程序和待遇 (一)行业专家标准 具有从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高年资经历,熟悉相关行业最新技术和发展动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或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在行业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二)聘任程序 1.二级学院是行业专家聘任工作的主体,应结合本单位“双师双能型”师资情况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等需求,开展具体兼职聘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厚植行业人才优势,行业专家聘任执行项目任务制、讲座制等多种形式,对于具有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级行业专家学校给予“一事一议”政策。 3.学校每年5月、10月开展行业专家聘任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下一学期拟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设课程,填写《行业专家聘任审批表》,初步面试工作后向人事处和教务处提交聘任人员名单、薪酬待遇方案和聘任材料。 4.学校人事处负责行业专家的基本标准审核,教务处负责行业专家教学工作标准、内容审核和教学质量把握。行业专家的薪酬待遇由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确定。学校鼓励行业专家开设实务类课程、实践类课程等应用型课程,具体指南由教务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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