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扬:《罪犯悔悟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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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扬:《罪犯悔悟研究》

罪犯悔悟研究 叶扬 摘要:在改造罪犯工作中,悔悟是指罪犯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悔恨而醒悟的过程,是罪犯改造成为新人的重要心理基础,研究罪犯悔悟特点和规律对改造罪犯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384名罪犯进行问卷调查和个别抽查的结果表明,已经悔悟的占89.33%,未悔悟的仅占2.34%,但悔悟后又反悔的高达8.33%。从被逮捕到投监服刑第一年这段时间是罪犯较易发生悔悟的时期。罪犯悔悟具有自愿性、突发性和反复性等特点和规律。 关键词:悔悟 反悔 机制 规律 一、导言 在改造罪犯工作中,悔悟是指罪犯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悔恨而醒悟的过程。悔悟是罪犯改造成为新人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罪犯告别旧我迈向新生的起点,是罪犯改造成为新人的重要心理基础。罪犯悔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心理过程,不是简单地说悔悟就悔悟,目前监狱学界对这一过程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作用机制和转化规律等还缺乏研究,处于未知状态,在现有罪犯心理学的教科书中找不到答案,没有可供参考的资料。因此,不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实际工作中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罪犯心理矫治质量的提高。由于这些原因,本项研究运用量化分析和实证的研究方法,对此进行了探讨,以便抛砖引玉。 二、当前罪犯悔悟情况的调查分析 2002年10月,笔者设计了罪犯悔悟情况的调查问卷,采用记名调查的方法,对广东省茂名监狱第三监区第一至四分监区共384名罪犯的悔悟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四个分监区的调查结果都比较接近,调查结果的可信度高,结果表明:(1)已经悔悟的343名,达89.33%,占大多数,这表明经过服刑改造大部分罪犯都已经悔悟,罪犯的主流状况是好的,这同改造工作目前的实际情况相符。(2)还没有悔悟的仅9人,占2.34%,比例较小,但情况比较复杂,既有原来的犯罪恶习比较深,积重难返等主观原因,又有管教工作不到位,罪犯未及时得到教育感化等客观因素。(3)罪犯悔悟后又反悔32人,占8.33%(表1),这一比例不小,对罪犯悔悟后又反悔的现象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对反悔罪犯做转化工作比初次悔悟的难度要大得多,因此对罪犯反悔心理和行为要进行深入研究,以减少罪犯反悔现象的发生。 表1 罪犯悔悟基本情况 单 位 未悔悟 已悔悟 悔悟后又反悔 合计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第一分监区 2 2.13 85 90.42 7 7.45 94 100 第二分监区 4 4.08 88 89.80 6 6.12 98 100 第三分监区 1 0.88 102 90.27 10 8.85 113 100 第四分监区 2 2.53 68 86.08 9 11.39 79 100 合 计 9 2.34 343 89.33 32 8.33 384 100 三、罪犯悔悟时期 罪犯在什么时候出现悔悟是本调查中所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罪犯服刑改造过程,悔悟往往发生在某一瞬间,具有很强的时间性,从调查结果看,罪犯的悔悟不仅发生在服刑期间,从罪犯被逮捕失去人身自由到审判、服刑、出监的整个过程,都有悔悟心理和行为的发生。比如有的人在被公安人员将手铐铐到手上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发出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哀叹,就已经悔不当初了,不用进到监狱才悔悟。根据在管教工作实践中了解和观察到的这些情况,本调查将罪犯从被逮捕到出监划分为若干时期,让被调查罪犯根据其自身实际填写悔悟的时间。为了确保调查结果的可靠性,进行了四次重复,即同一问卷在四个分监区同时进行调查,结果四个分监区的调查结果也比较接近,调查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从调查结果看,以从被逮捕到服刑第一年这段时间悔悟所占比例较大,特别是被逮捕时悔悟的比例最大,占58.93%,审判时悔悟占11.73%,投监时悔悟的占10.40%,服刑第一年悔悟的占11.73%,此后随服刑年份增加悔悟人数减少,但有一名罪犯是在临出监时才悔悟的,见表2。这一研究结果表明,做好改造罪犯的“向前延伸”工作,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由各政法部门配合做好罪犯认罪和悔罪教育工作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意义重大。 表2 罪犯悔悟时期 人数 被逮捕 时悔悟 审判时悔悟 投监时悔悟 服刑第1年悔悟 第2年悔悟 第2年悔悟 第2年悔悟 第2年悔悟 第2年悔悟 第2年悔悟 第2年悔悟 临出监时悔悟 第一分监区 92 55 11 8 11 2 1 1 1 2 0 0 0 第二分监区 94 62 7 10 9 2 2 1 0 0 0 0 1 第三分监区 112 61 17 13 12 4 2 0 1 0 2 1 0 第四分监区 77 43 9 8 12 3 1 0 0 0 0 0 0 合计 375 221 44 39 44 11 6 2 2 2 2 1 0 % 100 58.93 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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