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示范社区建设方案2.doc

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示范社区建设方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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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示范社区建设方案2

**县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示范点 建设方案 根据人社部、省委编制委、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全市“百千万?干群心连心”活动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目标,坚持“整合资源、规范服务、协同推进”原则,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加强保障、夯实基础,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规范、便捷、高效、均等的公共服务。 二、建设目标 2012年,按照“基础条件较好、体现特色、积极性高、自愿申报”标准以及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要求,选择**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整合服务资源,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职责,完善服务设施,保障工作经费,建设为示范点,使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三、建设标准 (一)机构建设 **镇政府挂牌成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在按核定的编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采取聘请协理员的方式进行人员补充。**镇**社区挂牌成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设置特定公益性岗位,聘请专职协理员1名,在1名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采取社区干部兼职的方式解决。 将业务量大、发生频率高和直接面向群众个体服务的事项,延伸到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在已开展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经办、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基础上,增加新农保和新居保政策宣传咨询、新农保和新居保经办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劳动保障监察、人事人才、农民工情况监测等服务功能。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办理时限、规章制度、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向服务对象公布。 (二)场所建设 1.机构名称。**镇基层平台的名称为“**县**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镇服务中心”),**镇**社区基层平台的名称为“**镇**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以下简称“**社区服务站”)。机构标识牌样式为弧面钛金牌,底色铜牌本色、字体为红色魏体,下方统一为劳动保障部门的红色标识。 2.建设标准。以满足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和经济实用为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对象、地理交通、服务半径、服务内容等因素,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考虑未来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镇服务中心在保证服务场所面积标准前提下,采取利用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资源的方式解决,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由服务大厅70平方米和办公室(劳动争议调解室)30平方米组成。**社区服务站按照统一规划与社区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合并、改扩建方式解决,总面积220平方米,由服务大厅100平方米、工作人员办公室30平方米、职业培训室90平方米构成。服务大厅均划分为公共就业服务区、社会保险经办区、等候休息区和政策宣传区。 (三)设备配套 每个示范点基本设备为中心(站)铜牌1块、业务吊牌4块、工作人员桌牌4块、资料盒5个、宣传资料摆放架1个、职责制度上墙栏4处、办公电脑2台、打印机1台、电子显示屏1面、档案柜4组、排椅4组、吧台凳4张、数码相机1台、触摸查询机1台、移动宣传栏2块、开通“金保网”和互联网。 (四)队伍建设 1.管理体制。**镇服务中心由**镇党委、政府直接管理和监督,同时接受县人社局的业务指导。**社区服务站,设置的特定公益性岗位和聘请的专职协理员,由**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直接管理和监督,居委会给予积极支持;兼职的居委会干部,接受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的领导,同时接受**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 2.优化结构。采用公开招考方式,考录事业编制人员充实到**镇服务中心。采取设置特定公益性岗位并进行公开招聘的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人员,到**社区服务站专职或兼职从事相关服务。 3.培训人员。县人社局根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和工作变化的需要,加大政策、业务和服务技能培训力度。对新上岗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培训,对现有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岗位培训。 4.作风建设。示范点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文明窗口活动,切实加强基础管理,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考核奖励。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做到仪容整洁,语言文明,热情周到,诚信可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5.经费保障。将**镇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规定落实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社区服务站所需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费随事转、以奖代补等方式,按照社区完成任务数量和质量,由县人社局考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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