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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农村水利建设情况的调查与研究
关于我县农村水利建设情况的调查与研究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搞好农村水利建设,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县是农业大县,水利建设事关全县的发展稳定。多年来,县委、县政府牢固确立以服务保障新农村建设、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为工作定位,不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切实加快民生水利建设步伐,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我县农村水利建设情况
我县河流众多,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8条,总长度约390公里。我县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53,742.9万立方米,降水入渗补给量为19,507.5万立方米,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67,393.9万立方米,其中可利用量28,551.7万立方米;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17,648.2万立方米,可开采量为12,134.5万立方米,占69%;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53,742.9万立方米,可开采量为19,132.4万立方米,占35.6%。
1、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农田蓄水能力。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总体建设格局为:丘陵区以塘坝工程为主,山区以大口井和果树引水工程为主,平原区以方塘工程为主,采用民营水利、民办公助的建设形式。大部分丘陵山区的地形特点以及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决定了丘陵山区水源工程建设必须坚持以蓄为主,蓄引提调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其保持水土、保护生态、抗御旱涝灾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作用。我县坚持以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为重点,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民生水利发展,抓好工程建设管理各个环节,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截至2010年底,全县共兴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253处,其中塘坝259座、方塘522座、拦河截潜30处、大口井748眼、机电井794眼,全县灌溉面积达33.48万亩。目前,李田灌区已经完成四期工程,已使6.68万亩耕地受益,年节水量达到1,330万立方米。李田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设计总面积31.2万亩,已于2002年开始动工,预计2020年全部竣工。
2、以人畜饮水安全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村用水问题。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是农民的基本生存需要,也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基础。近年来,各级领导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着重在找水技术、工程建设、水质检验、设备材料、经费安排上下功夫,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紧密配合,农村饮水难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截止目前,全县共修建饮水工程614处,解决饮水难和饮水不安全人口22.12万人,自来水普及程度达到40.6%。现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正积极解决剩余13.99万人饮水难和饮水质量不达标问题。
3、以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为抓手,切实增强防洪御灾能力。目前,我县共有水库34座,其中大(二)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0座,小(二)型水库23座。一是加大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力度。截止2010年底,我县已经对6座小(二)型水库,9座小(一)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另有2座大(二)型水库正在施工,尚有16座水库待2011年以后进行除险加固。二是加强河流治理力度。全县共有中小河流74条,2008年辽宁省第四次遥感测量,我县的水土流失面积达1,026.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7%。2000-2010年,我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4.5平方公里,治理沟壑长度37公里,治理河流长度264公里。
二、我县农村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县在农村水利建设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农村水利发展还远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仍有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1、水利工程落后,安全隐患较多。我县农村水利工程大多兴建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不少工程为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由于受当时资金、建材和技术条件的限制,导致工程建设标准低,质量差,甚至有些工程没有经过检查验收就进行作业。经过数十年运行,大部分水利工程因维修经费落实不到位,加之管理跟不上,工程利用率低,有的甚至已丧失基本功能,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特别是中小河流防洪标准偏低。
2、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责任难落实。长期以来,农村水利管理工作主要通过政府号召、政策引导、行政推动等方式开展,缺乏约束性和规范性,许多问题和矛盾,如政府农民之间责、权、利关系,工程产权归属,公益性设施运行损耗和政策性经营亏损等问题,缺乏清晰的政策法规界线。一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后的运行机制不完善,用水者协调作用发挥不理想,管理维护的资金投入跟不上,导致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工作滞后,重建轻管的现象还十分突出。
3、水费定价较低,征缴存在困难。目前,我县农村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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