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信访与行政复议.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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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信访与行政复议

浅论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分工与衔接 骆 晓 霄 行政管理本科 学号:061094053 目 录 论文提纲……………………………………………………………………1 内容摘要关键词……………………………………………………………2 正文…………………………………………………………………………3 一、在行政救济中,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分工………………3 (一)区分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缘由…………………………3 (二)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4 (三)信访对应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分工原则……………………6 二、在行政救济中,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衔接……7 (一)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衔接有什么意义………7 (二)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因衔 接引出的信访受理范围提出以下意见……………………………9 (三)对于实践中加强及完善三者之间的衔接,提出以下意见………10 参考文献……………………………………………………………………12 论 文 提 纲 一、在行政救济中,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分工 (一)区分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缘由 (二)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 (三)信访对应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分工原则 二、在行政救济中,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衔接 (一)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衔接有什么意义 (二)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因衔接引出的信访受理范围提出以下意见 (三)对于实践中加强及完善三者之间的衔接,提出以下意见 1 [内容摘要] 针对在行政救济中,因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分工与衔接不规范,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依法、及时、有效的保障。本文通过论述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行政救济中的分工与衔接,阐述三者之间的分工 原则及受理范围以及衔接的意义和建议。 [关键词] 信访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2 浅论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分工与衔接 一、在行政救济中,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分工 (一)区分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缘由 在现实生活中,尽管法律法规对信访、复议、诉讼等相关制度分别作出了规定,但由于整个行政纠纷解决、权利救济机制显得缺乏整体设计,各种权利行政救济方式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各种行政救济措施如何衔接并不很规范。相反,由于权责不明,一些部门之间产生了互相推诿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依法、及时、有效的保障。同时,在实践中,在当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信访工作机构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法外承担了一些本应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解决的行政纠纷。原因概括为: 1.中国传统“清官”文化、礼俗文化的影响,民众依靠“清官”,依据道德、伦理纲常解决问题而非诉诸法定途径和法律制度解决的思想意识比较强烈。 3 2.现行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制度尚不完善,无法受理和解决全部的由公权力行使而引发的矛盾。对许多问题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事实已经难以完全查实,法律规定又缺乏有效性和系统性,处理缺乏现成的依据,只能考虑法律之外的各种其他因素,比如政策、道德,以及领导人批示或讲话精神等。此类问题,由于司法等法定途径确实难以解决,勉强为之也 利于维护法律的确定性和权威性。而信访渠道对此往往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处理的方法比较灵活,也更近乎情理。 3.国家的法治化进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法定权利救济程序还不太规范,效率不高。比如司法救济程序中一些固有的或阶段性出现的问题,人民群众对诉讼的花费大、时间长、判决执行难等问题意见比较大,都使司法难以在民众中确立绝对性的权威。一旦他们认为诉讼等法定途径不能获得有效救济,转而寻求信访救济也就顺理成章。 然而,由信访渠道去处理应由复议、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又存在着显见的弊端:一方面误导部分信访人放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陷入循环往复的上访途径中,影响权利救济效率,影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挥其应有的救济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信访工作本身的局限性和受理范围过宽的矛盾也造成信访渠道日益拥堵。 因此,理清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者的分工与衔接问题,将有助于妥善处理好三者受理重复与缺位问题,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合作,既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避免出现权利救济真空,依法促使信访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都有作为,不越位。 (二)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 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虽然均属于行政救济范畴,但三者在目标追求、权利保障、救济成本等方面又存在差异。 4 1.目标追求不同。追求公平与正义是行政救济体系的共有特性。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救济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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