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浅论信访与行政复议
浅论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分工与衔接
骆
晓
霄
行政管理本科 学号:061094053
目 录
论文提纲……………………………………………………………………1
内容摘要关键词……………………………………………………………2
正文…………………………………………………………………………3
一、在行政救济中,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分工………………3
(一)区分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缘由…………………………3
(二)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4
(三)信访对应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分工原则……………………6
二、在行政救济中,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衔接……7
(一)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衔接有什么意义………7
(二)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因衔
接引出的信访受理范围提出以下意见……………………………9
(三)对于实践中加强及完善三者之间的衔接,提出以下意见………10
参考文献……………………………………………………………………12
论 文 提 纲
一、在行政救济中,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分工
(一)区分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缘由
(二)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
(三)信访对应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分工原则
二、在行政救济中,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衔接
(一)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衔接有什么意义
(二)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因衔接引出的信访受理范围提出以下意见
(三)对于实践中加强及完善三者之间的衔接,提出以下意见
1
[内容摘要] 针对在行政救济中,因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分工与衔接不规范,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依法、及时、有效的保障。本文通过论述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行政救济中的分工与衔接,阐述三者之间的分工
原则及受理范围以及衔接的意义和建议。
[关键词] 信访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2
浅论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分工与衔接
一、在行政救济中,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分工
(一)区分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缘由
在现实生活中,尽管法律法规对信访、复议、诉讼等相关制度分别作出了规定,但由于整个行政纠纷解决、权利救济机制显得缺乏整体设计,各种权利行政救济方式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各种行政救济措施如何衔接并不很规范。相反,由于权责不明,一些部门之间产生了互相推诿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依法、及时、有效的保障。同时,在实践中,在当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信访工作机构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法外承担了一些本应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解决的行政纠纷。原因概括为:
1.中国传统“清官”文化、礼俗文化的影响,民众依靠“清官”,依据道德、伦理纲常解决问题而非诉诸法定途径和法律制度解决的思想意识比较强烈。
3 2.现行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制度尚不完善,无法受理和解决全部的由公权力行使而引发的矛盾。对许多问题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事实已经难以完全查实,法律规定又缺乏有效性和系统性,处理缺乏现成的依据,只能考虑法律之外的各种其他因素,比如政策、道德,以及领导人批示或讲话精神等。此类问题,由于司法等法定途径确实难以解决,勉强为之也
利于维护法律的确定性和权威性。而信访渠道对此往往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处理的方法比较灵活,也更近乎情理。
3.国家的法治化进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法定权利救济程序还不太规范,效率不高。比如司法救济程序中一些固有的或阶段性出现的问题,人民群众对诉讼的花费大、时间长、判决执行难等问题意见比较大,都使司法难以在民众中确立绝对性的权威。一旦他们认为诉讼等法定途径不能获得有效救济,转而寻求信访救济也就顺理成章。
然而,由信访渠道去处理应由复议、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又存在着显见的弊端:一方面误导部分信访人放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陷入循环往复的上访途径中,影响权利救济效率,影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挥其应有的救济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信访工作本身的局限性和受理范围过宽的矛盾也造成信访渠道日益拥堵。
因此,理清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者的分工与衔接问题,将有助于妥善处理好三者受理重复与缺位问题,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合作,既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避免出现权利救济真空,依法促使信访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都有作为,不越位。
(二)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
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虽然均属于行政救济范畴,但三者在目标追求、权利保障、救济成本等方面又存在差异。
4 1.目标追求不同。追求公平与正义是行政救济体系的共有特性。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救济的特点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