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专业讲义.doc

  1. 1、本文档共8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民法专业讲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民法专业课笔记 民法的概念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概念) 民法: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理解:①平等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 ②内容: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案例:在法院办案中,(经济纠纷),时间过长,当事人为外地人,多方花费。官司打赢了,却被偿不了。他说“官司不如私了”另一个听说写了一篇文章,加入所谓“上下打点”等内容。法院认为侵害自己名誉。法院告笔者和报纸。法院为当事人合适吗? (好的观点:是否合适应当看社会效果,而非就案断案,“不以民法理论约束现实行为案件”) (法院是法人吗??) 老师观点:不太恬当 法院属于公法人(平等主体:法人、自然人、其它团体)平等否?(法律地位) 身份:国家机关(审判) 公民 ①主要应看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对等,看该案件是否属于民法纠纷,审理案件时行使审判职能时,因而是不平等的。 不是民法权利(公法上的权力) ②法院是否有名誉权? 无/作为国家机关,应任人评价 ③一个法院审理另一个法院能否确保公正? ④民法案件成立看“损害”该案可以说对法院没有“损害”把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 ·公法:有国家意志介入(国家作为一方当事人) 特点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有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上级与下级等关系(刑法、行政法等) ·私法:民社会的法律(权利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政治国家(实际存在) 市民社会(观念上存在)自治(没有身份、地位平等) 民法:平等主体又称市民法(起源于罗马法) 民法基本上就是私法,私法最主要就是民法 重视法条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法律文本)民法典 《民法通则》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合同法》 私法自治/而公法中不存在意识自治,强制命令 中国特色 要接受约束,“愿意”—意识 《关于贯彻××××的若干意义》(200条)法律解释 经济法(在传统私法领域渗透入国家干预)与民法关系(传统公与私法 泾渭分明) 民法的构造 民法 财产关系(财产权) 物权 自物权—所有权 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债权 合同(契约) 侵权行为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人身关系 人格权 名誉权 肖像权…… 身份权 主体、民事责任 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 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 一、宪法 作为根本大法,有关于财产所有制等的规定。(概括) 二、民事法律 主要表现形式。 ·合同法 ·物权法 主要方面解决有关土地立法的问题 担保与定金不是物权法 《破产法》缺 《民事诉讼法》中破产诉讼程序日趋增多 ·知识产权法 ·亲属法 ·商法 需要制定统一民法典 三、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 四、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 司法解释(批示、答复等) (作为判案参考,过份的司法解释参与审案是对立法权的破坏。) 五、国务院各部委的部门规章 (也不属于行政法规) 不属于法律,只是作为司法审判的参考,(不可直接引用)。 六、地方性法规 《担保法》在当地政府指定部门登记 属于法律(效力上有从属性,适用上有地域性)可以直接引用。 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在各自的领域发挥作用,如若发生冲突,应找出具体法律根据,分析法律关系,得出结论。 七、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八、判例法 不是法律渊源和判案依据。 (我国,法律上并不认可,实际审判中多有参考,具有重要意义) 九、权威学者的署作 在我国,不能作为法律渊源,在一些国家,得到认可。 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指民事法律规范在何时、何地、对什么人(什么事)发生法律效力。 一、时间 法律一般没有溯及力。 《民法通则》试行意见指出点: 它是司法最早解释 “比照”与“依据” 可以从当时法律精神、法律原则等出发来审判。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地域范围 地方 特殊法 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四、民法对事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适用时期长久 短暂 1927年国民党立法至今台湾沿用 第八节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民商合一 民法为普通法,商法为特殊法 商法起源于17世纪,适用于商人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解释》徐国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成文法局限性的克服 一、概念及意义 1概念 2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经济法 民二厅 知识产权法 民三厅 立法的准则 行为的准则 裁判的准则 授权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 ①立法的依据 分行政法、刑法与民法看主体地位是否平等(经济行政法) ②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则的基本准则 ③是法院解释、补充法律的漏洞的原则(克服成文法局限) 民法是20年以来的现象。(引用原则来判案,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 ④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平等原则 体现自由意志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当事人成为商品交换主体的前提条件,充分体现了商品交换

文档评论(0)

cgtk18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