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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部门经费支出核算与控制思考
对政府部门经费支出核算与控制的思考
【摘要】 文章针对我国政府部门经费支出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制定经费定额标准、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提高成本效益观念、实施内部控制相关的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 政府部门;经费支出;核算;成本效益
一、问题的提出
(一)我国政府部门经费支出失控
政府部门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资料表明,我国的行政成本不但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而且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5%。居高不下的行政成本,不仅加大了财政负担,而且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06年中国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发表演讲时称,中国深化政府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仅要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还要建立一个廉价的政府,政府的成本太高,就是再廉洁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二)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存在明显缺陷
我国现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1997年制定的,具有较深的计划经济色彩,不能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支出类科目更为单一,一个“经费支出”科目成了包罗万象的反映行政成本费用的科目,根据“经费支出”科目的核算资料,无法对行政单位资金耗费实施有效的会计监控。
(三)预算管理制度之间关系尚未理顺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全国正在推进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制度“四项改革”。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应该说这“四项改革”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部门预算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经费支出的分类关系尚未理顺。财政部预算司《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指南》中把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公共部门为保障其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公共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 因为“日常工作任务”与“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这两者之间没有严格的分界线, 所以“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两者之间也没有严格的分界线。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方案中,对支出按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赠与、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其他支出等12类。两种分类存在什么关系,理解不一。
(四)政府部门“成本―效益”意识淡薄
在我国,政府部门会计目标、会计原则及会计任务等过于强调为国家预算服务,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求。重宏观,轻微观,只强调社会效益,忽视了政府部门作为独立经济利益主体的地位和财政资金支配和消耗的主要承担者的特点。由于政府部门的资金来源基本上都是国家财政拨款,其业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不生产产品、更不产生利润,因此行政单位不存在成本核算和经济效益的考核,进而表现为没有“成本―效益”观念,节约资金的意识很差。众所周知,经济效益是投入与产出之比,在政府部门的业务活动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而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率如何无人问津。不讲经济效益、不考核经济效益,是我国政府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主要弊端。
二、对政府部门经费支出核算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
在规范部门预算的实践过程中,无论是组织并指导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财政部门,还是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其他政府部门,在对经费支出的认识问题上,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误区。
(一)将财力相对不足与合理制定经费支出定额对立起来
不少人认为,雄厚的财力保障才是合理制定经费支出定额的基础和前提――这种认识,特别是在基层政府部门更为突出。他们认为,由于本级财力不足,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就必然不高也不准,进而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现象,挪用项目经费或乱收费、设置小金库等违法行为。
(二)将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对立起来
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财政部门往往从财力方面考虑问题较多,而从保障其他公共部门的支出需要方面考虑问题较少,强调财力困难,只能是量入为出,保证财政平衡。而其他公共部门,往往是考虑自身的工作需要较多,强调日常经费的定额标准不能定得太低,否则,就不能保障工作需要,进而会影响工作。两者之间各持己见,相互对立。
(三)支出分类存在一一对应
一种观点认为,公共部门的资本性支出(包括现行支出经济分类中的“基本建设支出”与“其他资本性支出”两类)一定属于项目支出,其他项目支出属于基本支出。另一种观点认为,项目支出就是专项支出,资金来源专款专用,其他支出都属于基本支出。而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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