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吊装事故汇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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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吊装事故汇总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经调查,事故原因是上水管线的伸缩管被泥沙堵塞,拆卸困难,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使用吊车进行吊拉拆卸,在起吊过程中吊绳斜拉上水管线,造成上水管线被拉出后击中站位不当的作业人员致其死亡。 事故原因 七、“7.26”起重伤害事故 2008年7月26日,华北油田运输公司二连项目部承担了渤海钻探公司华北第一钻井公司M30667钻井队在蒙古国塔木察格作业区从T19-21-xt204井至T19-258-xt165井的搬迁任务。项目部组织了6台吊车、5台半挂拖车和9台卡车参加作业。 12时30分,项目部在老井场安排了三台吊车(50吨一台、35吨一台、25吨一台)开始起吊装车,由渤海钻探公司华北第一钻井公司M30667钻井队副队长负责现场指挥吊装。18点10分左右,吊车司机裴江华驾驶50吨蒲沅吊车,在指挥员的指挥下,倒车至泵房后面的位置吊装设备。裴江华垫好千斤板并支好吊车后开始作业。首先吊装了一个循环罐(22吨左右)后,开始吊装一个重约25吨石粉爬犁。 事故经过 当时爬犁距吊车大约1米左右,采取后部吊的方式吊起后比较平稳。因爬犁离井场边缘草地较近,为防止碾压草原,准备装运爬犁的东风半挂拖车,无法直接倒入爬犁所在位置。裴江华就向左转45度,将爬犁转到吊车的右后侧位置,等待拖车倒过来装车。拖车倒车靠近爬犁时(因拖车板上有高度1米左右拉运套管使用的桩子没有拔下来放倒),裴江华再次将爬犁升高到超过桩子的高度。 18时20分,拖车倒车至爬犁下方,裴江华开始向下放绳时,吊车的右前千斤腿突然下沉,致使吊车向右侧翻倒,驾驶室正好倒在拖车拖板的左侧边框上,裴江华被挤在驾驶室里。 事故经过 (一)直接原因 吊车右前液压支腿下沉,导致吊车失去平衡,向拖车一侧倾倒。造成吊车液压支腿下沉的直接原因是:井场表层平整坚实,但地层深度30公分以下不够坚实。经勘察井场周边、进井场道路以及现场挖掘可证实:地表至表层下25-30公分之间均为比较坚实、板结的土层;再往下,则是比较疏松和湿润的土质。 事故原因 (二)间接原因 1、 风险意识不够,对地面坚实情况仅以直观判断,没有考虑判断地下坚实程度。当作业人员认为地面坚实,符合起吊作业条件时,实际上存在吊车支腿下沉的风险 。 2、目前在用的吊车没有预防下沉和倾斜预警、报警的功能和措施。吊车司机以个体形式参加井队搬迁作业,当一侧支腿下沉时,吊车司机不能及时发现下沉现象,因而也不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对吊装作业风险识别不够深入细致,因此,控制和消减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自我保护意识差;吊装作业组织不够严密、细致。 事故原因 八、“8·24”起重伤害事故 2000年8月24日上午9时左右,某油田修井分公司生产综合队刘某的工作任务是卸掉津A29625立放井架车的电瓶,该车已停封,要卸电瓶需发动车支起小架子翻起驾驶室,当刘某发动机车时发现电瓶没电(已停用很长时间),就找到地锚车司机韩某要求帮忙吊小架子,刘某、韩某和汽修工赵某来到车场,赵某从机修工房拿来一根棕绳(19mm),刘某爬到架子车上把棕绳一端系在小架子第二道横梁上,另一端系在地锚车第二节连接板上,站在架子车驾驶室上指挥地锚车司机韩某起吊,并下到右侧站在发动机护板上。此时 事故经过 韩某将小架子吊起约30cm左右,赵某从架子车驾驶室内拿出木方(650×200×170mm)准备垫在小架子与支架之间,这时刘某伸右胳膊去接木方(胳膊伸进吊起的小架子与支架之间),此时棕绳突然断了,小架子下落将刘某右臂压在小架子与支架之间,这时在场的人急忙用同一根绳子拴好重新吊起小架子将刘某救出送到职工总医院,经诊断为右臂中关节以下粉碎开放性骨折,住院治疗。 事故经过 (一)直接原因 职工错误地选择承载力不足的棕绳作吊具(据查19mm棕绳破断拉力小于1500Kg),绳索在负重时被拉断,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间接原因 1、违规使用地锚车当吊车; 2、使用棕绳直接栓在棱角为90度的横梁上,造成棕绳负重后被切断; 3、员工安全意识差,识险、避险能力弱。 起吊时人站在重物下,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严重违章,将手臂伸进吊起的小架子与支架之间。 事故原因 (三)管理原因 该综合队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制度、规程不落实,习惯性违章现象存在(据调查综合队经常用地锚车吊小件物品),安全教育不够,造成职工不知章、不懂章、识险避险自我防护能力差、违章蛮干。 事故原因 九、“10·20”起重伤害事故 2005年10月20日14时50分,某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试修公司川试6队在长浅2井吊装泥浆过渡槽(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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