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中角色分析.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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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中角色分析

政府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中角色分析   [摘要]我国企业能否有效地承担起社会责任,政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政府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中角色错位,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角色缺失。面对国际社会责任浪潮,我国政府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关键词]政府;企业社会责任;角色分析   [作者简介]康彩霞,徐州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硕士;李力,徐州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硕士;白现军,徐州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硕士,江苏徐州221009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08―0063―03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国际上形成了一股声势浩大的社会责任运动浪潮,企业社会责任成为被公众和跨国公司公认的一种新的竞争优势,各国无不感受到它的存在和巨大影响。然而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刚刚起步,企业能否有效地承担起社会责任,政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一、建国初到改革开放前政府角色错位      我国从建国初到改革开放之前,政府是决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唯一因素,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作用力为零。当时的企业社会责任状况是:企业办社会,企业承担了就业、职工子女教育、医疗及养老等社会职能。这是由当时中国政府、企业和社会融为一体的特殊国情造成的。当时的社会是高度一元化的计划经济社会,所有的生产性组织都是政府投资,工厂不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而是一个基层的社会单位。作为政府的附属品,工厂的生产运营不是根据经济规律、市场规律,而是根据政府指令,它是政府伸长的手,是政府对社会实行管理和控制的单位。   这种状况对于政府和企业来说都是不利的,企业办社会均由政府“埋单”,结果是政府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只能维持在一个低水平上;企业办社会造成经营资源浪费,影响到企业生产效率,危及企业生存,结果是企业不仅不能尽到社会责任,反而给社会带来更大危害。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如果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企业,那么,谈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显得有些牵强了。”      二、改革开??以来政府角色缺失      自1978改革开放到20世纪90年代以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状况是:企业把利润装入腰包,包袱甩给政府,责任社会承担。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开始实行“政企分开”,国有企业逐渐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同时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蓬勃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感受到了竞争的甜头与残酷,体会到没有盈利就没有生存的基础,实现最大限度的盈利是企业唯一的追求,通过各种手段降低成本是企业管理的关键。这一阶段是企业原始积累的阶段,追求的是暂时的生存、短期的利益而不是长期的发展,当时不完善的市场秩序、竞争环境、企业经营者素质都使企业行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性。因此企业经营重视对自身的贡献,忽视对社会、对环境的影响。   此时政府应当及时制定一些法律法规对企业道德行为予以规范。国外企业社会责任在20世纪60年代兴起,70~90年代很多国家都制定了法律规范及相应的标准,在社会上大力提倡企业道德。比如,1973年英国政府发表的《公司法改革白皮书》最初涉及企业社会责任内容,要求公司经营者首先要确保公司成为良好的法人,并把社会责任视为公司决策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阶段我国在1988年实施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但对于社会责任的有关内容涉及不深,也缺乏操作性。此时我国政府又出现了“矫枉过正”的现象,没有在观念上并重企业道德和经济利益,忽视企业的社会效益,把经济效益作为衡量企业价值的唯一标准,片面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为此,我们已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环境污染、假冒伪劣、劳资关系紧张等。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政府认识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开始大力提倡企业道德并加强立法,主要有《乡镇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等,但这只是企业运作的一个粗糙的行为准则,这些法律文件中没有规范企业社会责任的专门条款,即便其中对职工基本权益作出明确规定,也都缺乏法律实施细则,成为橡皮图章。法律规范滞后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这一时期我国第三部门获得发展,这是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容小觑的一股力量,但目前我国第三部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是由于当前中国还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各类社会组织的角色与功能虽然面临分化与重新定位,但是由于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还不是非常清晰,改革的方向不是特别明确,第三部门的调整还没有到位,在这一背景下,第三部门的定义、界限、功能还比较模糊。第三部门的大力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支持和规范。此时迫于国内国际各方面的压力,加之管理理念的日益成熟,企业愿意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社会责任,但更多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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