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投资性房地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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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固定资产清查及盘盈、盘亏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1 公司必须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的损溢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通过制定硬性要求各公司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制度,从而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做到账实相符。 * 九 固定资产清查及盘盈、盘亏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2 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 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对盘盈的处理与旧准则不同,而是作为会计差错处理! 1、出现这种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造成的盘盈可能性很小; 2、即使出现盘盈也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极而产生。 原因: * 十 固定资产的减值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在期末时按照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要求固定资产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这样使得企业在确认资产减值时需要更加谨慎。 * 十一 披 露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1 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 2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 3 各类固定资产的期初、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及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 当期确认的折旧费用。 5 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和用于担保的固 定资产账面价值。 6 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毕) 在建工程 * 主 要 内 容 释义 计量 物资 拨交 * 一 释 义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在建工程,是指公司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 * 二 计 量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建造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相关费用应予资本化的金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 二 计 量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1、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 2、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 3、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4、为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计入工程成本; 5、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 二 计 量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 在建工程发生单项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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