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填报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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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瑞税务师事务所 熊兆亮 南昌市**区 2010年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表填报讲解 熊兆亮 2011年3月 课程大纲 第一章 2010年纳税申报表填列的难点问题 第二章 2010年申报表填列中的风险点与注意事项 第三章 2010年汇算清缴相关配套政策解析与运用 第四章 申报表的填列重点与方法 第一章 2010年纳税申报表填列的难点问题 一、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关系 二、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减计收入的关系 三、亏损的弥补 四、未取得发票的费用估价入账和扣除规定 五、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与大修理支出区别 六、虚拟支出的扣除 七、申报表中具体项目编制的难点 一、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关系 会计利润+纳税调增-纳税调减(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所得、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 +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二、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减计收入的关系 1、不征税收入 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09]87号 2、免税收入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税函[2010]79号 3、减计收入 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其中: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至少70%)财税〔2008〕117号? 三、亏损的弥补 1、亏损的内涵 2、弥补的期限 3、查补税款的弥补 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不可以弥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可以弥补 4、汇总与合并纳税中的亏损弥补 国税发【2008】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7号 5、企业重组业务中的亏损弥补 财税【2009】59 1)一般重组业务 企业合并的,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企业分立的,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互相结转弥补。 2)特殊重组 对于特殊合并,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这就意味着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也应该由合并企业承担;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四、未取得发票的费用估价入账和扣除规定 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必须真实、合法。真实是指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企业发生的支出,如果不需要或客观上无法取得发票的,应提供证明业务或事项确实已经实际发生的充分适当的凭据及实施证据,才能在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支出,按照发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该取得发票而未能取得发票,或取得的发票不真实、不规范,税务机关可以在企业提供的相关凭据和实施证据基础上,对各项支出从严合理核实扣除额。 3.企业发生的与其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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