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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毕 业 论 文
论 文 题 目 :我国农民工权益保护研究——以佛山市三水区为例
指 导 老 师 :
学 生 姓 名 :
学 号 :
院 系 :网络教育学院
专 业 :
写 作 批 次 :
原 创 承 诺 书
我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查证,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若本论文及资料与以上承诺内容不符,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毕业论文作者签名:_ __________
日期:2014年 6月18日
目 录
摘要 4
导言 5
一、农民工及其权益受损 6
(一)农民工定义 6
(二)农民工权益受损现状 6
1.佛山市三水区农民工状况统计 6
2.劳动报酬权益损害 6
3.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等权益 7
4.职业技术能力有待提高 7
5.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环境 7
6.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权利 8
7.生活居住等权益 8
8.农民工及其家属精神心理生活 8
9.政治和文化权益 8
二、农民工权益被侵害的原因 9
(一)自身因素普遍文化素质较低权利意识淡薄 9
(二)政府因素立法上的漏洞和监管上的缺失 9
(三)企业因素用工企业和单位缺乏责任意识 9
(四)体制因素我国部分现行体制的制约 9
(五)城乡差别社会观念的影响 10
(六)法律法规及配套措施不完善 10
(七)其他因素 不对称和不完善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10
三、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政策路径 10
(一)政府保护农民工权益政策路径选择的主导思想 10
1.消灭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二元差别 10
2.加速农民工市民化 11
(二)农民工权益保护政策路径的具体措施 12
1.城乡户籍等二元管理制度改革 12
2.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13
3.法制完善 14
4.提高农民工的素质 14
5.完善子女受教育权利 14
6.增强社会救助和农民工组织建设 15
参考文献 16
致谢词 17
摘要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和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所产生的客观结果,从20世纪80年代末“民工潮”涌现以来,学术界、媒体进而政府越来越关注农民工这个群体,特别是以2006年3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的出台为标志,农民工保护成为中央政府的工作重心。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农民工总量已经达到22.98万人,他们普遍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资偏低,许多人一直处于社会最低层的位置。本文以佛山市三水区为例,搜集了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环境、子女接受教育权利、生活居住、精神心理生活、政治文化等方面权益受到各种形式和不同程度侵害的现状,分析农民工权益被侵害的种种原因,从“消灭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二元差别”和“加速农民工市民化”等深层次探讨政府保护农民工权益政策路径选择的主导思想,有针对性地从多方面提出了农民工权益保护政策路径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农民工 弱势群体 合法权益 权利保护 保障体系
导言
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或非农领域务工的劳动者,是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标志,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和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所产生的客观结果。
1980年代末以前,我国城乡“二元”分治制度将农民限制在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自然就业。农民工一词经历了临时工、轮换工、劳务工、进城务工人员、外来工等概念演变,最终成一个正式概念。农民工的基本法律特征是身份上是农民、职业上是工人,呈现从农民到市民、从农民到工人的过渡性特征。从20世纪80年代末“民工潮”涌现以来,学术界、媒体进而政府越来越关注农民工这个群体,由一开始研究其转移就业的途径及对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转向对这个弱势群体生存的人文关怀,特别是以2006年3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的出台为标志,农民工保护成为中央政府的工作重心。
我国农民工权益保护研究
——以佛山市三水区为例
一、农民工及其权益受损
(一)农民工定义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我国狭义农民工的数量为1.2亿人左右,广义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69亿人。2013年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其中,本地农民工1028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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