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_期末复习推荐.docVIP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_期末复习推荐.doc

  1. 1、本文档共5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_期末复习推荐

工程项目招标 工程建设流程 工程项目招标流程 一、成立招标机构(确定招标模式) 工程建设招投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2000年5月实施。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 1、基础设施项目。如:煤、石油等燃料能源、运输、道路、桥梁、通讯、水利、生态环境等等。 2、公用事业项目 。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况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实施)。 符合2012年2月施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新的规定也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的项目: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招标人自行招标和委托代理招标。 (1)自行招标。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自行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5号令( 2000年7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从上述要求看,绝大部分建设单位都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只能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委托代理招标 采用委托代理招标方式时,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或者主动选择委托代理招标时,应综合比选备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业绩、信誉、能力和水平,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符合招标代理管理的强制性规定。 招标代理单位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条件(甲、乙两级必须具备):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文档评论(0)

pengyou201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