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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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

深圳市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重建 项目回迁住房建设管理协议书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甲方(管理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8楼 电话: 乙方(中标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14﹞ 号)以及甲方与深圳市鹿丹村和红岭南苑业主签订的《深圳市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滨苑小区9-13栋房屋征收安置房源协议》,甲乙双方现就深圳市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重建项目回迁住房建设有关事宜制定本管理协议。 第一条 管理内容 1.1 深圳市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重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罗湖区滨河路以南、红岭路以东、深圳河以北。 1.2项目宗地号: 。 1.3项目用地指标:用地面积为47165.46平方米,容积率为5.18。 1.4 管理内容为项目1-9栋(建筑面积约149193.46平方米,其中,回迁住房约144051.49平方米;商品住房约5141.97平方米),及项目公共配套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和配套地下停车位。 具体指标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甲方有权对上述管理内容所涉及的规划设计、建筑主要材料及建设施工标准、回迁住房和公共配套用房移交等实施全程管理。 第二条 规划设计 2.1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原则上应按照本项目土地招拍挂公告公布的方案进行深化设计。1-9栋回迁住房各户型的分布、所在位置及数量等需按公布的方案资料进行设计及实施,如确需调整,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2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含基础施工图设计)在报送规划部门审批前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2.3建筑高度:1-9栋回迁住房楼宇高度不得超过120米。 第三条 建设标准及要求 3.1回迁住房室内的交房标准为毛坯状态,配置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配置内容 1 入户门 防盗门或防火防盗门 2 外墙窗户 铝合金窗或塑钢窗 3 室内墙面 水泥砂浆抹平 4 室内地面 混凝土裸露面或水泥砂浆抹平 5 室内顶棚 混凝土裸露面或水泥砂浆抹平 6 开关、插座 室内按设计合理配置强电开关、插座。厅及各房间均配置电视、电话、网络插座(需业主自行开通)。 7 灯具 所有房间均配置普通白炽灯 8 对讲系统 客厅配置可视对讲系统 9 给水 厨房、卫生间按设计配置冷、热水管,热水管连接设计热水器位置,生活阳台配置洗衣机给水。配置普通水龙头。 10 排水 厨房、卫生间按设计配置污水排水口;阳台配置雨水排水口,生活阳台配置洗衣机排水口。所有排水口均伸出地面,供装修时调整,不安装地漏。 11 天然气 厨房配置燃气管道,按设计热水器位置配置燃气管道 3.2回迁住房的公共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墙、门窗、一楼门厅、各层电梯厅、公共走廊、入户门、对讲系统及户内水电管线,电梯设备、电气设备、公共水、电设备设施等,其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品牌及标准必须与商品住房一致。 3.3项目应遵守国家和我市有关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建成后绿色评价应至少达到绿色建筑我市铜级或国家一星级标准以上。 3.4 10-13栋商品住房需按照《深圳市住宅产业化试点项目技术要求》采取工业化标准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预制外墙、预制楼板、预制楼梯等),以及预制内墙板,装配式内墙,装配式栏杆、铝模板等部分的工业化装配。预制率不低于15%;装配率不低于30%(包括但不限于墙体、楼板、楼梯等)。 3.5项目须采用BIM技术辅助项目建设,且广度、深度、可行性应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 3.6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承担。 3.7 为项目配套的体育设施、垃圾站及公厕在紧邻本项目西侧的初雨调节池上盖由政府出资建设。 3.8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应对原旧房屋残留的包括基础部分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处理后综合利用。 3.9 回迁住房必须优先安排建设施工。在竣工验收前,由甲方组织 第四条 工期 本项目自《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4﹞ 号)签订之日起,总工期不得超过4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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