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句法语义的多功能性与句法语义的动态性-COLIPS.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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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句法、语义的多功能性与句法、语义的动态性 (提 要) 北京大学 陆俭明 §1. 引言 “词语在结构中的句法、语义多功能性”,是指词语在相同的词类序列中,可体现不同的功能,在句法上是如此,在语义上也是如此。 §2. 词语在句法上的多功能现象 1 出租汽车 2 坐这儿两个人 拉车上一把雨伞 3 吃了他三个苹果 修了王家三扇门 4 肝炎,急性好治,慢性难治。 彩色贵,黑白便宜。 5 他比阿Q还阿Q。 很中国 6 高他一个头 大他三岁 词语在句法上的多功能现象,早已为人们所注意,只是没有意识到这是词语在句法上的多功能性的表现。例如过去汉语语法学界说,“出租汽车”既可看作是述宾关系,“出租”是述语,“汽车”是宾语;也可看作是“定-中”偏正关系,“出租”是定语,“汽车”是中心语。 §3. 词语在语义上的多功能现象 1 大衣口子 “大衣扣子”,在语义上我们既可以分析为隶属关系(意思相当于“大衣上的扣子”,扣子是大衣有机的组成部分,个儿有的大,有的小——如袖口上的扣子),也可以分析为类属关系(意思相当于“大衣上专用的扣子”,个儿都是大大的)。 诗人风度 2 芯儿蛀了的 儿子参军的 3 人吃饭 *饭吃人 十个人吃一锅饭 一锅饭吃十个人 一张床睡两个人 两个人睡一张床 两个活儿干四个钟头 四个钟头干两个活儿 一条板凳坐三个人 三个人坐一条板凳 表示容纳量 表示“每” 4 台上坐着许多人 门上贴着一幅画 §4. “语法的动态性”理论 该用什么理论,该怎样解释上述词语的句法、语义的多功能性?我们觉得,可以用郭锐提出的“语法的动态性”理论来进行解释。 “语法的动态性”理论是郭锐(2002)最近提出的,这个理论对解决上面所提出的问题很有帮助。什么叫“语法的动态性”呢?郭锐指出,词在句法层面上会产生词汇层面未规定的语法性质,我们把这种语言现象称为“语法的动态性”。先前郭锐(2000)就认为,词语的语法性质应区分为“词汇层面的语法性质”和“句法层面的语法性质”。词语在词汇层面的语法性质,是词语固有的词性,可以在词典中标明;而词语在句法层面的语法性质,是词语在具体使用中产生的,由句法规则控制。词语在上述两个层面的语法性质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例如: 小王有一撮黄头发。 “小王”、“黄头发”在词汇层面是名词性的,现在在句法层面上,即具体在上面例(1)里,呈现的也是名词的语法性质。但有时会不一致,例如: 小王黄头发。 例(2)里的“黄头发”就跟词汇层面的词性不一致,它在上面这个句子里,即在句法层面呈现的是谓词性质。 归纳郭锐(2002)所说的语法动态性的种种表现,我们可以把“语法的动态性”概括为以下两方面的表现: 一、某个词类里的词在句法层面其语法功能发生变化。例如区别词,从词汇层面说,它固有的句法功能是只能作定语或跟助词“的”构成“的”字结构(朱德熙1982);但是,有些成对的区别词,如“急性”、“慢性”等,到了句法层面,在一定条件下(含对比意),可以作主语。例如: 肝炎,急性好治,慢性难治。 那柜子,我觉得框式好看。[意味着板式不好看] 二、动词或形容词的论元数(或说“配价数”)发生变化。例如: 张三跑了一身汗。 张三高李四一个头。 例(5)里的“跑”,从词汇层面说,它是一价动词,不能带宾语,但在这里增加了一个论元(或说“配价成分”)──“一身汗”。例(6)里的“高”,从词汇层面说,它固有的语法功能是一价形容词,但在比较句里它后面可以带上两个论元──“李四”和“一个头”。换句话说,“跑”由一价动词变成了二价动词;“高”由一价形容词变成了三价形容词。 再如“总共/一共修了王家三扇门”里的“修”和“总共/一共吃(了)他三个苹果”里的“吃”。这里的“修”、“吃”就表现出了语法的动态性——它们原先在词汇层面都是二价动词,后面只能带上一个宾语;而在这里则表现为三价动词,后面带上了两个宾语。但它们跟“给”还是有本质的不同——“给”,从词汇平面说,本来就是三价动词,到句法层面也实现为三价动词;而“修”和 “吃”,从词汇平面说,本来是二价动词,只是到了句法层面才呈现为三价动词。 §5. 关于Goldberg 等的“句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 “句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亦称“架构语法”、“框架语法”、“构块式语法”),源于C.J.Fillmore,而真正对句式语法作深入论述的,是Paul Kay(1995)和Adele E.Goldberg(1995)。“句式语法”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句式有独立的语义;一个句子的意义,并不能只根据组成句子的词语的意义、词语之间的结构关系赋予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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