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DOCVIP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临桂区

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441千瓦以下海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的核发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子项名称 441千瓦以下海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的核发 5 实施主体 桂林市临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水产畜牧兽医局窗口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1水产畜牧兽医局窗口 10 办理时间 每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3-5587793 监督电话 0773-3200809 12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公布,2013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二十五号第四次修正)第二十三条第一、二款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1989年9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 (三)主机功率小于441千瓦(600马力)的海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以及内陆机动渔船捕捞许可证,由船籍港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发放。(四)非机动捕捞渔船捕捞许可证由船籍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13 实施对象 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渔业生产单位和渔业生产人员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分级管理。 15 权限划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渔业捕捞许可审批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一)非机动捕捞渔船捕捞许可证由船籍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二)主机功率小于441千瓦(600马力)的海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以及内陆机动渔船捕捞许可证,由船籍港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发放。 (三)主机功率大于441千瓦(600马力)的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以及自治区外的单位和个人进入本自治区管辖的水域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发放。 (四)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2.2.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防政发[2017]20号)规定:行使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16 行使内容 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441千瓦以下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时限 8个工作日。 19 实施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的捕捞许可证,应当与上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捕捞限额指标相适应。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3、4。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无。 办结时限 无。 22 审查方式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的格式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zhuwo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