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故宫等门票价格听证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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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故宫等门票价格听证代表

案例分析:故宫等门票价格听证代表,代表了谁 据《人民日报》报道,12月6日,参加故宫等景点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的部分代表回应公众质疑。有代表表示参加听证前没有做过调查,只代表个人发言。举办世遗景点调价听证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倾听公众意见,因此,每一位听证代表只能代表公众在会上发言,而不能只代表个人意见,否则就起不到听证的作用。 在此案例中,涉及到政府经济学中政府经济行为与公共选择知识点。公共选择一般是指在政府经济活动中,如何通过政治程序决定公共物品生产、供给等问题。其基本原理是,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用于非市场的政治领域。 “参加故宫等景点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的部分代表表示参加听证前没有做过调查,只代表个人发言”。看到这些,我心里不禁产生了一个疑问:这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是如何选出来的呢?既然是“代表”,当然要代表一部分老百姓的意愿,否则“只代表个人发言”还可以称得上是“代表”吗?很明显,那些“只代表个人发言”的代表们并不具备当代表的资格。因为他们并没有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而听证会的举办者也是失职的。第一,他们并没有完全选择出具有代表资格的代表;第二,他们没有要求所选择的代表必须广泛调查、搜集公众意见,并没有资料显示听证会的举办方给予代表们足够的时间甚至是必要的物质资助;第三,在选择代表时,没有最大范围内选择代表们所代表的社会层级、地区范围。代表结构不合理,没有外地代表,不能全面代表民意。故宫等六大景点不只属于北京,是属于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 我认为,既然听证会的目的是广泛征求民意,应该是民意交锋的绝佳场合。那么,为什么现实操作中却总是无法使之真正成为民以平等交流的“自由市场”?作为民意诉求的第一步,听证会就是要让不同的声音正大光明地得到呼喊。只有这样,人民才能消除疑虑,平静理性地积极参与到决策中来。如此“祥和”的听证会既难以服众,同时也助长了某些人士、机关私自代表民意,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 时下听证会所面临的尴尬,市民中在现行公共决策框架内保障缺失的真实缩影。听证会在听证代表产生、听证方话语权、听证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听证结果是否公正等方面,皆处于相当被动的状态。虽然我国已经依法建立了听证会制度,但是听证代表内部圈定,弄虚作假;听证方案镜花水月,朦朦胧胧;听证过程秘而不宣,保密过当,这样产生的听证会结果往往偏离真实民意,民众的权益也就此成为利益集团谋求私欲的牺牲品。一团和气的听证会只是走了程序的形式过场,伪装民意应付了公众,应付了法律。 真正意义上的听证会,应该成为一场由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集思广益的博弈。为防止听证会成为满足各种私欲诉求和利益集团幕后操作的“合法外衣”,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反思,不断完善听证体制,搭建一个真实、公开、公正、透明,却是体现民意的有效平台。如此才能使听证制度这一实现终极正义的渠道充分发挥其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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