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注五藏生成篇第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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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注五藏生成篇第十

五藏生成篇第十 新校正云:详全元起本在第九卷。按此篇云《五藏生成篇》而不云论者,盖此篇直记五藏生成之事,而无问答论议之辞,故不云论。后不言论者,义皆仿此。 马莳:按篇内以五脏之所主所伤所合,五色之见死见生,五脏所生之外荣,五色当五脏之味,五色当五脏之合,及后半篇能合色脉之义推之,皆本于天地生成。如《易》之所谓天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地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天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天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故五脏之义有如本篇者如此,即名之曰五脏生成篇。详前后篇文,俱岐伯所言,则此篇断知为岐伯也。 吴崐:五脏未病,有相生相成之理;五脏已病,亦有相生相成之理。 张隐庵:夫色以应天,脉以应地,天主生,地主成,此篇无问答,而直曰心之合脉,似承上篇天地之阴阳而复应乎色脉也。无问答故不曰论。 高士宗:岐伯录上篇藏象之义,复论五藏之生成也。天主生,地主成,五藏之色征于外,天气之所主也。五藏之脉行于内,地气之所主也,色者气所附,脉者味所归,合色脉气味而五藏之生成备矣。 丹波元坚:,皮象亦然,肺藏应金,故合皮也。毛附皮革;故外荣。金畏于火,火与为官,故主畏于心也。 吴崐:肺为金,皮得金之坚,故为之合,其所荣养者毛,其所畏惮而为主者心也。 张景岳:肺属金,皮得金之坚,故合于皮。毛得皮之养,故荣于毛。五藏之应天者肺,故肺主皮毛。凡万物之体,其表必坚,正合乾金之象,所谓物物一太极也。金受火之制,故肺以心为主。 高士宗:皮者肺之外合,故肺之合皮也,毛者肺之外荣,故其荣毛也,心者,肺之主,故其主心也,金受火制,则火有余,而土气旺,土旺则生金矣。缓则阳气长,其声商,毛发长,毛附于皮,气长则毛荣。” 肝之合筋也,其荣爪也,其主肺也。 王冰:木性曲直,筋体亦然,肝藏应木,故合筋也。瓜者筋之余,故外荣也。 王冰:木畏于金,金与为官,故主畏于肺也。 吴崐:肝为木,木性曲直,筋体象之,故为之合,其发荣在爪,其所畏惮而为主者肺也。 张景岳:肝属木,木曲直而柔,筋体象之,故合于筋。爪者筋之余,故荣于爪。木受金之制,故肝以肺为主。 张隐庵:髓生肝,肝生筋,故所合在筋。爪乃筋之余,故其荣在爪。 高士宗:筋者,肝之外合,故肝之合筋也,爪者,肝之外荣,故其荣爪也,肺者,肝之主,故其主肺也,木受金制,则金有余,而水气旺,水旺则生木矣。 脾之合肉也,其荣唇也,其主肝也。 王冰:土性柔厚,肉体亦然,脾藏应土,故合肉也。口为脾之官,故荣于唇,唇谓四际白色之处,非赤色也。土畏于木,本与为官,故主畏于肝也。 马莳:按自卷首至此,原底本脱页,今据嘉庆本及张马合注本补,又篇上“马莳仲化注证”后当有校者姓名,今阙,俟考。 吴崐:脾为土,土性敦厚,肉则象之,故为之合,其荣采则发于唇,其所畏惮而为主者肝也。 张景岳:脾属土,肉象地之体,故合肉也。脾气通于唇,故荣唇也。土受木之制,故脾以肝为主。 张隐庵:脾主中央,土乃仓廪之官,主运化水谷之精,以生养肌肉,故合肉。脾开窍于口,故荣在唇。 高士宗:肉者,脾之外合,故脾之合肉也,唇者,脾之外荣,故其荣唇也),肝者,脾之主,故共主肝也,土受木制,则木有余,而火气旺,火旺则生土矣。 肾之合骨也,其荣发也,其主脾也。 王冰:水性流湿,精气亦然,骨通精髓,故合骨也。脑为髓海,肾气主之,故外荣发也。水畏于土,土与为官,故主畏于脾也。 马莳:此一节举五脏之所合、所荣、所主者而言之也。吾身有脉,心则合之,吾身有色,心则荣之,然心属火,肾属水,火之所畏者惟水,则心之所主者惟肾也,故曰其主肾也。(犹君主乃下人所畏,故即以主名之。下仿此。)吾身有皮,肺则合之,吾身有毛,肺则荣之,然肺属金,心属火,金之所畏者惟火,则肺之所主者惟心也,故曰其主心也。吾身有筋,肝则合之,吾身有爪,肝则荣之,然肝属木,肺属金,木之所畏者惟金,则肝之所主者惟肺也,故曰其主肺也。吾身有肉,脾则合之,吾身有唇,脾则荣之,然脾属土,肝属木,土之所畏者惟木,则脾之所主者,惟肝也,故曰其主肝也。吾身有骨,肾则合之,吾身有发,肾则荣之,然肾属水,脾属土,水之所畏者惟土,则肾之所主者惟脾也,故曰其主脾也。 吴崐:肾藏精,骨藏髓,象其蛰封之体,故合骨,其滋荣则在于发,其所畏惮而为主者脾也。 张景岳:肾属水,肾藏精,骨藏髓,精髓同类,故肾合骨。发为精血之余,精髓充满,其发必荣,故荣在发。水受土之制,故肾以脾为主。 张隐庵:肾藏精而主髓,故所合在骨;发乃精血之余,故其荣在发。《五运行大论》曰:“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肾生骨髓,髓生肝,肝生筋,筋生心,心生血,血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肾。”此天一生水,而五脏之相生也。《六微旨大论》云:“帝曰:‘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岐伯曰:‘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土位之下,风气承之;风位之下,金气承之;金位之下,火气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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