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讲座-夏雅丽教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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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座-夏雅丽教授

合同法讲座 主讲人:夏雅丽 合同又叫协议,法院审案时,调解协议也成为常选项;仲裁在现实中也常被当事人优于诉讼而选取均说明合同、协议的现实价值和意义。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制时代下,企业应当依法经营,但又需要依靠法律保驾护航。西方有一句话,“合同是财富”,为什么这样说,一个商业合同或者经济合同,目的是经济利益、是赚钱,在双赢的情况下,合同就是财富;但合同也有风险,一个不好的合同,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双输。 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有这样一个合同纠纷: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朋友追求女朋友向夏洛克借钱,双方立下一个合同:借钱三千不要利息,到时不还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尼奥忘记了还债的日期,夏洛克去法庭控告。法庭上,安东尼奥同意还10倍的钱,但夏洛克不要钱非要“一磅肉”,意在置安东尼奥于死地。最后判决要严格履行契约——割肉,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不能流一滴血,因为契约上没有允许流血,流血就要违约;如果不割肉,也是违反约定,财产要充公,结果夏洛克败诉,人财两空。 一、什么是合同,合同与法律的渊源 二、合同的特征及基本原则 三、合同的形式 四、无效合同 五、如何订好合同 六、几种权利 一、什么是合同,合同与法律的渊源 “合同”,一个“合”字说的起码两个以上的人(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的合同,也不存在从来不做生意的商人。Contract也是如此;一个“同”字,表达的是各方均要同意、合意,如果不同意,你走阳光大道,我过独木桥,走不到一起,不能合在一起,成不了合同。合同又称协议、契约。中国在古代的西周已经有了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dú,木片)上,一分为二,双方各一份;质,是买卖奴隶、牛马、田地的长木片;剂,是买卖兵器、珍奇、希异之物的短木片,“质”、“剂”由官府制作,还有“质人”专门管理。 合同(契约)产生于交易、交换过程中,法律的标志就是“天平”,就是“天地间的一杆秤”,说买卖要公平,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我们国家关于法律的观点,主要是国家意志论,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如我国南方洪灾、自家修宅发现古玩等事。 西方法律观点很多,一个研究西方法律的专家有本书叫《破解法学之迷》,认为西方法的观点比《天龙八部》中的门派更多。其中一个观点就是“社会契约论”,认为法律是所有社会成员的契约,是全国人民的合同。列宁说过,“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这是一张什么样的纸?大家可以去想想。古罗马法律谚语,“契约(合同)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二、合同的特征及基本原则 《合同法》第2条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结婚、离婚、收养协议以及劳动合同不能依据合同法,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 合同的特征: (一)主体平等性 (二)相对性 (一)主体平等性(没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主体平等指双方主体之间没有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行政合同不在此列,如消防安全合同,征地合同、税务合同、英法同意并由欧洲隧道公司承建英士利海峡海底工程等。但象公安机关等行政机关建设办公楼,签订的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这时主体也是平等的,按《合同法》执行。 (二)相对性(这是你们自己之间的事,一般与别人无关) 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法律诉讼。 案例: 李某曾是中山某环保公司的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后,承接了三乡某污水处理工程,并以该环保公司名义向珠海某公司购买了建筑材料用于工程,由于没有付清货款,珠海公司将李某及中山某环保公司起诉到法院。环保公司既没有授权李某签订合同,也没有在合同上盖章,而且对该工程不知情,由于环保公司与珠海公司没有合同关系,珠海公司在庭审后撤回对环保公司的起诉。 第64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A从B借钱,约定A还钱给C,A未还,A向B承担责任。 第65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A从B借钱,约定由C归还,C未归还,还是A向B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C在合同上签了字,只要是他的真实意思,而且不违反法律,那就不一样了,他就成为了合同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权利,同样要履行合同的义务。 担保、挂靠、承包、租赁、合同签订人员混同、公司或者单位混同,容易导致自己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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